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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2日(甲年每日天主圣言)
作者:天主教会 文章来源:海空神佛网 点击数835 更新时间:2008-7-1 22:31:4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6月12日 常年期第十周 星期四 列上十八41-46 厄里亚对阿哈布说:“你上去吃喝罢!因为已听到大雨的怒号声。”阿哈布就上去吃喝,厄里亚却上了加尔默耳山顶,跪伏在地,将脸放在两膝之间。以后,对自己的仆人说:“你上去,朝海那边观看!”仆人就上去观看,说:“什么也没有。”厄里亚说:“你来回观看七次!”他就去了七次。第七次仆人说:“看,有一片云彩,小得像手掌那么大,从海上升起来了。”厄里亚说:“你上去告诉阿哈布说:快套车下去,免得被雨阻止!”转瞬之间,天空因风云而变为昏黑,落下大雨;阿哈布上车去了依次勒耳。上主的手临于厄里亚身上,他就束上腰,跑在阿哈布前头,直到依次勒耳的城门口。 玛五20-26 我告诉你们:除非你们的义德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你们决进不了天国。你们一向听过给古人说:‘不可杀人!’谁若杀了人,应受裁判。我却对你们说:凡向自己弟兄发怒的,就要受裁判,谁若向自己的弟兄说“傻子”,就要受议会的裁判;谁若说“疯子”,就要受火狱的罚。所以,你若在祭坛前,要献你的礼物时,在那里想起你的弟兄有什么怨你的事,就把你的礼物留在那里,留在祭坛前,先去与你的弟兄和好,然后再来献你的礼物。 当你和你的对头还在路上,赶快与他和解,免得对头把你交与判官,判官交给差役,把你投在狱里。我实在告诉你。非到你还了最后的一文,决不能从那里出来。 反省 因着主耶稣,十诫不再只是规条,更成为爱的精神与行动。耶稣从“不可杀人!”之上开辟新的意涵,“凡向自己弟兄发怒的,就要受裁判…”,他要求我们更进一步,能够主动与人“和好”,而不是消极地守旧法律,因为“耶稣来不是为废除,而是为成全…,新的盟约就是爱的盟约,耶稣的话语指明上主的意愿,催迫我们实践爱人的行动,其中最具体的是勇敢地与弟兄修好,并宽心温和地对待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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