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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恼障与所知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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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23-10-13 10:4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烦恼障(术语)二障之一。对于所知障而言。百二十八之根本烦恼及随烦恼,恼乱有情之身心,能障涅槃,故名为烦恼障。《佛地论》七曰:“恼乱身心,令不寂静,名烦恼障。”《唯识论》九曰:“烦恼障者,谓执遍计所执实我,萨迦耶见而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烦恼,及彼等流诸随烦恼,此皆扰恼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烦恼障。”【又】三障之一。对于业障报障而言。贪嗔等之烦恼,数数起而障碍圣道,名为烦恼障。《涅槃经》十一曰:“烦恼障者,贪欲嗔恚愚痴。(中略)常为欲觉恚觉害觉之所覆盖,是名烦恼障。”《俱舍论》十七曰:“烦恼有二:一者数行,谓恒起烦恼。二者猛利,谓上品烦恼。应知此中唯数行者名烦恼障。”(出自菩提佛学词典)所知障指执着于所证之法而障蔽其真如根本智。又作智障、智碍。为二障之一,“烦恼障”之对称。谓众生由于根本无明惑,遂迷昧于所知之境界,覆蔽法性而成中道种智之障碍,故称智碍。据《大毗婆沙论》卷一四一、《大乘起信论》、《俱舍论光记》卷一等载,不染污无知即所知障。《成唯识论》卷九、《佛地经论》卷七等皆谓,所知障是以执着遍计所执诸法之萨迦耶见为上首,谓所有见、疑、无明、爱、恚、慢等诸法,其所发业与所得之果,悉摄于此中,皆以法执及无明为根本,故此障但与不善、无记二心相应,凡烦恼障中必含摄此障。另据《菩萨地持经》卷九谓,染污所知障者有皮、肤、骨等三种,欢喜住能断皮障,无开发无相住能断肤障,如来住能断骨障。若于一切障清净,则断此三住之智障。[《解深密经》卷四、《入楞伽经》卷八化品,《成唯识论》卷十、《大乘起信论》义疏卷上之下、卷下之上、《华严五教章》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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