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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是以卦象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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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9 21: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霍斐然

  《易传》:“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明确地提出《周易》是以卦象为主,卦爻之辞是说明卦爻符号之意的。于省吾先生说:“辞由象生,故易无象外之辞”(《周易尚氏学》序言)。此说主次分明,见解精辟,昭昭可证。《周易》六十四卦,无不先画六爻卦体于前继之再定卦爻辞于后,这是以卦爻为依据而撰定《易》辞的明证。

  “八卦以象告”,即是用八卦符号归纳反映客观事物的情状。了解八卦符号很重要,它的结构基础是阴阳。阴阳本是日光的向背,向之为阳,背之为阴。而古人采用“—”有光线符号为阳,,光线断绝“- -”这一符号为阴(古作遮阳“/\”符号为阴)。用这两种符号高度概括宇宙中一切相对的事物(已寓对立统一)。同时,事物的形象必然地存在着三才(在性),如时间有过去、未来、现在;空间有中下、左中右、前中后。以及事物之程序皆有始终末等。因而,卦亦用三爻以象之,阴阳交错,即是八卦,谓之“卦象”。

  “卦有小大”。大,即六十四卦之一,是名“大象”。小,即八卦之一,是名“小象”。大象,是以一个六爻卦体整体观之,而不是《彖》辞一分为二的重卦会意法。小象,即是将大象一分为二,或一分为三,或一分为四,或一分为六等局部观察法。但不论象之大小,总是结合成一个六爻卦体为单位,而无独立成立于大象之外的小象。故曰:“齐小大者存乎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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