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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佛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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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3 10: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三章 天上佛陀


    清净唯已得,烦恼任人掐;
    汝当自努力,如来唯说者。
           ——《法句经》

  经过六年脱胎骨般的苦修,35岁的苦行僧乔达摩,没有超人外物的帮助和指导,完全依靠自己的努力和智慧,去除了一切烦恼,断绝了所有爱取,以如实智,如理如量地知见万法,而成为佛陀——觉悟者。此后,他被人们认知为乔达摩佛陀(1),他是过去未来无量诸佛之一。他不是天生的佛陀,而是通过自己的精进成就了佛果。
  巴利语-Buddha是由动词性词根-Budh演变而成,意为明了、觉醒。因为他圆满地明了彻见四圣谛,从无知的迷妄中觉醒过来,所以被称为佛陀。因为他不仅理解了正法,而且演说了正法,觉悟他人,所以他被尊称为圆满觉者(samma-sambuddha),以此来区别只能自觉而不能觉他的辟支佛(paceka)。
  在觉悟之前,他被尊称为菩萨(2),意为上求佛道之有情。
  每一上求佛道之有情众生都得经历菩萨阶段,广行布施、持戒、舍离、智慧、精进、忍辱、诚实、决意、慈爱和圆满的平等。
  在一特定的时期内,唯有一尊圆满觉者应世。如同某些植物和树木只开一朵鲜花,唯有一佛于一时应现于整个世界。
  佛陀是无与伦比者,百千万劫难遭遇。他的应化世间是出于对众生的悲悯,为了人天的福祉和利益。佛陀被尊称为圣德之人(acchariya-manussa);不死法门的给予者(amatassa-data);被尊称为两足尊(varado),因为他是慈悲、如实智和究竟真理的给予者;他也被称为法,因为他就是法王(Dhammassami)。
  正如佛陀自己所说,他是“如来(tathagata),应供者(araham),正偏知(samma-sambuddha);立未立之道,建未建之法,言未言之教,觉道者,观道者和识道者。”(3)
  佛陀的觉悟并不曾有老师的指导。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无老师(na-me-acariyo-atthi)”(4)。他确实从世俗之师处获得世间的知识(5),但是对于出世之法来说,他没有老师,他自己通过如实知觉悟真谛。
  如果说,他从其他宗教师,或其它宗教学说,或受过教育的印度教中获得了解脱知识,他就不可能说他自己是无上师(aham-sattha-anuttaro)(6)。在第一次说法中,他宣称闻所未闻之法光已经升起。
  在早期出家阶段,他四处寻访当代著名宗教大师,寻求指导。但是,他没有在他们的教法中得到他所追求的东西。这就迫使他自己悟证和向内探求真理。他至心思维最深处,悟证了他从来没有听说或知道的究竟真理,觉悟之光源自内心,照亮了未见之法。
  知一切应知之法,获取了开启所有知识的钥匙,他被称作一切知者,此超人的知见来自于他无数生死以来,自我精进不息的勤修苦练。

  何为佛陀?
  有一次,一位名叫陀那的婆罗门,观察到佛陀脚印的特征,来到佛陀跟前,问道:
  “尊者是天人吗?”
  “不,婆罗门,我不是天神(7)。”佛陀回答道。
  “那么,尊者是乾达婆(8)?”
  “不,婆罗门,我实不是乾达婆。”
  “夜叉(9)?”
  “不,我实非夜叉。”
  “那么,尊者你是一个凡人?”
  “我亦非凡人。”
  “那么,请告诉我,你到底是谁?”
  佛陀告诉他说,他断除了缘生天人、乾达婆、夜叉和凡人的烦恼不净。又说道:
  “透莲生水中,不为水染污;我实为佛陀,不为世间玷。”(10)
  佛陀没有说他是印度神婆湿努的化身(avatara)。根据《薄伽梵歌》(11)美妙的赞歌,婆湿努在各个不同的时期,多次降生人间,维护正义,摧毁邪恶,建立正法。
  根据佛陀所说,世间有无数天人。作为一道众生,他们也得受生死轮回,没有一个至高无上掌握人类命运,不定期应现人间,具有神力的上帝。(12)
  佛陀没有自诩为因自救而能自由拯救他人的救也者。因为净与不净完全靠自己。佛陀劝诫其弟子们要自己解脱,一个人不能直接纯洁或玷污他人(13)。为了澄清他和弟子们的关系,强调自己为自己的依怙和个人精进的重要性,佛陀明确指出:
  “汝应自努力,如来唯导师。”(14)
  佛陀仅仅指明了道路和方法。通过这一道路和方法,人们可以从痛苦和死亡之中得到解脱,达到最终目标。虔诚信奉者希求从生命之苦中得以解脱,还要靠自己的努力。
  依附他人而求解脱是为消极,依靠自己而得度者是为积极。依附他人就是放弃自我努力。“自为己洲屿,自为己依怙,无求他庇护。”(15)
  佛陀这些最后的言教,意义深远,引人省思而富有启示。它揭示了自我努力而来达到目的的重要性。为了达到贪求来世虚幻的幸福,人们依附仁慈的救世主而寻求赎罪。这些都是十分浅薄和无益的。他指出了祈祷的无效和祭祀的无用等。
  佛陀是人,生于人间,长于人间。作为佛陀,他结束了一生。但是,虽为人,他具有独特的个性,而成为非一般人。佛陀再三强调了这一点的重要性。他没有留下任何余地使人误认为他是永恒者。有人说,没有一位宗教导师象佛陀这样“无神”,但是又没有一位象他如此神圣。(16)勿用置疑,在那个时代,佛陀倍受其信徒的尊敬。不过他从来没有宣说自己的神威性。

  佛陀的伟大
  佛陀生于人间,以有情而住世,通过自己的努力而获得无上正觉一佛陀。他没有独自保留觉悟之理,而向世间宣说人类的潜在可能性和战无不胜的力量。他示现了人类如何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可以获得无上智慧和究竟觉悟,而不是把看不见的万能之神凌驾于人类之上,也没有把人类安置在顺从神只之地。这样,他提高了人的价值。他说,无需依附外在的神或媒介作用的神职人员,人类完全可以从生命的病苦中得以解脱,达到涅盘的永久快乐。他用无私奉献的高尚理想教导这个以自我为中心,争权夺利的世界。他反对阻碍人类社会发展,罪恶的种姓制度,提倡众生平等。他宣称,解脱之门向每一众生敞开,无论是贵州还是贱民,圣洁之人还是邪恶之徒,只要他们改过自新,上求圆满真理。他提高了被踩在社会低层妇女的地位,不仅使社会认识到她们的重要性,同时也为妇女建立了第一宗教团体(17)。在世界历史上,他第一个努力废除奴隶制,禁止屠杀无幸动物的祭祀活动。他认为这些牲畜应该得到慈悲。他没有迫使其个徒成为他教导和他本人的隶属,而是给予他们充分的自由思想,劝告他们不要仅仅因为善敬他而接受他的教导,而应彻底地加以检验。“就象智者在试金石上,用锻烧、敲打和摩擦的方式验证黄金。”他慈善祥和的话语,使般陀差罗和柯沙乔达弥这种失去亲人的母亲得以慰籍;他曾亲自照顾象菩提伽陀帝沙这种因生病而被抛弃之人;他帮助了象罗居玛塔和输般卡这样的贫穷弱小者,把他们从意想不到的悲惨中解救出来;他使象罪犯指蔓和妓女阿帕般利这样的人提高了自己的生命价值;他鼓舞了懦弱者,团结了分裂者,提高了低贱者,使圣者更加高尚。无论是富者还是穷人,圣人还是恶人都同样地爱戴他。他高尚的典范行为是一切众生灵感的源泉。他是所有宗教师中最为慈悲,最为能忍者。
  佛陀的意志,智慧,慈悲,奉献,施舍,圆满清净,典范人生,以及说法时所采用的无可非议的法门,使世界上大约五分之一的人赞美他为地球上最伟大的宗教导师。
  罗达柯里湿努曾如此热情地歌颂佛陀:
  “乔达摩具备了我们东方杰出思想家的素质。就人类的生活和思想而言,他的影响是独一无二的。作为一宗教创始人,对每一个人来说,他都是如此的纯洁,其教导的深度和广度一点也不逊色其它任何宗教。他属于世界思想历史,是全人类文化阶层的共同财富。从理智的完整性,道德的诚挚性,精神的智见性来加以衡量,他是历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之一。”(18)
  威尔斯在《历史三伟人》(19)一书中这样写道:
  “在佛陀身上,你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质朴、热忱、寂静,为光明而战之人;一个并非神秘,而是鲜明的人道个性。他教给人类宇宙这体性。许多我们现代最完善的观点与佛教紧密一致。他教导我们,生命中的一切痛苦和不快都是来源于自我。在人类还没有达到安乐之前,一个人必须不再为其感官和自我而生活,然后才能跨入伟人之行列。佛教以不同的语言使人们知晓早于基督500年前之事。但是,在某些方面,佛陀更接近我们和我们的需要。在宗教生活中,佛陀比基督更使们们明确了每一个人的重要性。但在个人永恒这个问题上,他并非模棱两可。”
  诗人沓歌罗把佛陀称为人类最伟大的人。
  出于对佛陀的敬仰,丹表伏丝波说:“越了解他,我就越爱他。”
  他为一个谦恭的佛教徒,我们应该谨慎地说:“越了解他,我就越敬爱他;越是敬爱他,我就越了解他。”

  [注]
  (1)他的弟子们称他为佛陀,世尊,明行足等,而外道却称呼他为乔达摩尊者,沙门乔达摩等。佛陀称自己为如来意为“如是来”或“如是去。”
  (2)梵语-Bodhisattva。(此术语被后来的大乘佛教开展和专用)。
  (3)《相应部》。第三品,第五十八经,第六十六页。英译《相应部》。第三品,第五十八页。
  (4)《中部》。第一品,第二十六经,《罗摩经》,第171页。
  (5)正如?陈如,阿罗罗迦罗摩,优陀伽罗摩子等。
  (6)《中部》。第一卷,第二十六经,《罗摩经》,第171页。
  (7)一天界之有情。
  (8)天人乐师。
  (9)魔鬼。
  (10)《增支部》。第二品第六经第39页;英译《增支部》。第三品第58页。
  (11)偈子。第四部,第八偈。
  (12)为了拉扰不断增多的佛教徒,印度教徒不公正地称佛陀为一神的化现(Avatara)。
  (13)《法句经》。第165偈。
  (14)《法句经》。第276偈。
  (15)《长部》。第二品,第三经,《大涅盘经》,第100页。
  (16)堤维一高达,《佛教经典》。第20页。
  (17)耆那教也在很早就吸收妇女出家,见耆那教的Stri-mukti,p.s.jaini.在美国东方社会第188次会议上发表的论文。加拿大,多伦多。1978。
  (18)《乔达摩佛陀》。英国学术议事录,第二十四卷。
  (19)此书名没有出现在H.G.维尔斯的《综合传记》。第三版,伦敦。


                                                                   来源:觉悟之路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7-15 08: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8 21:20
  •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7-1-4 07: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0-31 05: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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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11-21 05: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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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2-9 05: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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