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謗 法 之 過 失! 佛友們不能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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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6 1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眼珠續』云:濁時眾生增盛煩惱及邪見,以嫉妒心捨棄佛法,尤其誹謗密法者,以彼捨法罪,墮入無間地獄、金剛地獄等無邊惡道,受大苦楚。

『三摩地王經』云“若毀此南瞻部洲一切塔,若毀契經,此罪極尤重。若殺盡殑伽沙數阿羅漢,若毀謗契經,此罪極尤重。

『白蓮花經』云: “一切佛語,或實或權,皆是開示成佛方便。有未解是義者,妄執一類為成佛方便,另一類為成佛障礙,遂判好惡,應理非理,及大小乘,謂其菩薩須於是學,此不須學,執為應捨,遂成謗法。

『般若八千頌』云:何人若造五無間,不及相似謗正法。

『經遍攝一切研磨』云:“曼殊室利,毀謗正法,業障細微。曼殊室利,若於如來所說聖語,於其一類起善妙想,於其一類起惡劣想,是為謗法。若謗法者,由謗法故,是謗如來,是謗僧伽。若作是云,此則應理,此非應理,是為謗法。若作是言,此是為諸菩薩宣說,此是為諸聲聞宣說,是為謗法。若作是言,此是為諸獨覺所說,是為謗法。若作是言,此者非諸菩薩所學,是為謗法。若毀謗法,其罪極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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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6 10: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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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6-1-26 23: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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