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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器、尸解、雷法、咒术、符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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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6 16: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器



  法器是科仪中的用具。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专供布置科仪坛场之用的幡等物,另一类是科仪过程中使用的法剑和九节杖等。《道书援神契》和《上清灵宝大法》等书,屡有记述其制作和要义。



  道教“建斋之始,近斋坛空隙地,立长竿,预期扬幡,启闻穹厚,普告万灵”,使得“显幽共睹,鬼神遥瞻”。幡的种类很多,据《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称,有引魂明光之幡、接魂洞照之幡、威灵拔度之幡。玉皇赦罪之幡等二十四种。但据南宋道士金允中称,古幡仅二种,即迁神和回耀。迁神宝幡以“绛缯七尺或四十九尺,造幡一首,以朱砂雌黄合研,书日月斗形于幡首,书幡名于幡身,左手书三天内讳,右手书三天隐讳。亡魂睹此则得罪障解脱,神迁南宫”。回耀灵幡以“白素黄缯,造幡长二十四尺或四十九尺,幡身书青玄全号。左足书太微回黄旗,无英命灵幡。右足书摄召长夜府,开度受生魂。左手书茫茫酆都中云云,右手书功德金色光云云。以长竿悬于坛下,任风吹扬,十方幽魂,睹此灵幡,一念皈依,则夙生罪障,应时消灭,以至尘劳大罪,皆得原除,上生南宫,地狱开泰,死魂更生”。但是明代的《天皇至道太清玉册》认为“世制之幡,皆以荷叶为顶,莲花为坠,鄙亦甚矣”,因此,朱权“更其古制,幡顶用桐梓之木为之,上用日月星辰云霞,内画天尊于二,以表天也。幡腹书天帝之名,脚俱用龙凤。两边带取象于手,皆以云龙飞凤为副之,取象于人也。坠脚亦用桐梓之木,画山河大地,五岳四渎,取象于地也”。不过,此幡的制作并未流传于后。



  法剑:古之学道者,都有好剑随身。因为宝剑难于铸造,剑身如流矢,故传有神异。作大剑之法,要“斋戒百日,乃使锻人用七月庚申日、八月辛酉日,用好铤若快铁,作精利剑。镮圆二寸六分,柄长一尺一寸七分,剑刃长二尺四寸七分,合长三尺九寸”。剑身左右面和镮背上均以金银镂字,要求“此剑恒置所卧床头上栉被褥之间,使身以自远也”。眠卧之时,要祝呼剑之名字,则“神金晖灵,使役百精,令我长生,百邪不害,天地相倾”。道教科仪中常用法剑召遣神将。



  九节杖:亦称策杖。《洞玄灵宝道学科仪》称:“凡是道学,当知九节杖,辅老救危,各有名字,不可不知。”九节各以星为名,其顺序为太皇星、荧惑星、角星、衡星、张星、营室星、镇星、东井星、拘星等。



  印:科仪中的章表奏申、关牒符檄,都要用印。印者信也,因也。《上清灵宝大法》称:“隆古盛时,人鬼各安其所,阴阳不杂其伦,故道之用唯见于修真炼本,以致轻举飞升。中古以降,慢真日益,正道日晦,邪伪交驰,上下返覆,于是出法以救其弊。



  尸解



  道教认为道士得道后可遗弃肉体而仙去,或不留遗体,只假托一物(如衣、杖、剑)遗世而升天,谓之尸解。《后汉书·王和平传》李贤等注云:“尸解者,言将登仙,假托为尸以解化也。《无上秘要》卷八十七云:“夫尸解者,形之化也,本真之练蜕也,躯质之遁变也。”故又喻之为“蝉蜕”,“如蝉留皮换骨,保气固形于岩洞,然后飞升成于真仙。”但《洞真藏景灵形神经》又云:“尸解之法,有死而更生者;有头断已死,乃从旁出者;有死毕未殓而失骸者;有人形犹存而无复骨者;有衣在形去者;有发既脱而失形者。”可知失去骸骨或仅留骨或衣者,皆称尸解。



  尸解之说在汉代十分流行。《仙苑编珠》卷下载:“倩平者,沛人也。汉高卫卒也。得道,至光武时,不老,后托形尸,假百余年却还乡里。”《抱朴子内篇·论仙》引《汉禁中起居注》称:李少君病死,“久之,汉武帝令人发其棺,无尸,唯衣冠在焉。”葛洪曰:“按《仙经》云:上士举形升虚,谓之天仙;中士游于名山,谓之地仙;下士先死后蜕,谓之尸解仙。今少君必尸解者也。”又称费长房、李意期“皆尸解者也”。南北朝至隋唐亦流行尸解之说。《无上秘要》卷八十七所引《洞真藏景录形神经》《洞章琼文帝章经》《洞真太上隐书经》《洞真八素真经》《真迹经》等,即出于南北朝,书中多论尸解术。《历世真仙体道通鉴》卷三十一《万振传》称万振“龙朔元年尸解于京师,数日启棺,惟有一剑一杖而已。”道教发展出许多所谓“尸解之方”。《云笈七籤》卷八十五《太一守尸》称:“夫解化之道,其有万途。……或坐死空谷,或立化幽岩,或髻发但存,或衣结不解,乃至水火荡炼,经千载而复生,兵杖伤残,断四肢而犹活。”同卷《太极真人遗带散》称“凡夕解者,皆寄一物而后去,或刀,或剑,或竹,或杖,及水火兵刃之解。”据《无上秘要》卷八十七和《云笈七籤》卷八十四至八十六所载,即有尸解法十种以上,较著者有:



  (一)火解。《无上秘要·尸解品》云:“以药涂火炭,则他人见形而烧死,谓之火解。”《云笈七籤》卷八十五《太极真人飞仙宝剑上经叙》也称:“以录形灵丸涂火炭,则他人见形而烧死,谓之火解。”(二)水解。《道迹灵仙记》说:“段季正,隐士也,晚从司马季主学道,渡秦川溺水而死,盖水解也。”又称:“王进贤者,王衍之女也。遭石勒略……赴黄河,自誓不受辱,即投河中。时遇嵩山女仙韩西华出游,……救而度之,外示沉没,内实密济矣。”



  (二)兵解。《无上秘要》卷八十七和《云笈七籤》卷八十五《太极真人飞仙宝剑上经叙》皆称:“以一丸和水而饮之,抱草(一作木)而卧,则他人见已伤死于空室中,谓之兵解。”《云笈七籤》卷八十五《王嘉兵解》称,陇西安阳人王嘉及二弟子为姚所杀。姚苌“先使人陇右,逢嘉将两弟子,计已千余里,正是诛嘉日也。嘉使书与苌,苌令发嘉及二弟子棺,并无尸,各有竹杖一枝”。(三)杖解。《云笈七籤》卷八十四引《赤书玉诀》云:



  “当取灵山阳向之竹,令长七尺有节,作神杖,使上下通直,甘竹乃佳。书黑帝符著下第二节中,白帝符第三节中,次黄帝符第四节中,次赤帝符第五节中,次青帝符第六节中。空上一节以通天,空下一节以立地。蜡封上节,穿中印以元始之章,又蜡封下节,穿中而印以五帝之章。绛文作韬,长短大小足容杖。卧息坐起常以自随……当叩齿三十六通,思五帝直符吏各一人,衣随方色,有五色之光流焕杖上,五帝玉女各一人合共卫杖左右。微祝曰:‘太阳之山,元始上精;开天张地,甘竹通灵。……’毕,引五方气各五咽,合二十五咽,止。行此道九年,精谨不慢,神真见形,杖则载人空行。若欲尸解,杖则代形,倏歘之间,已成真人。”此即所谓“尸解神杖法”。



  另外尚有太清尸解法、太一守尸法、太极化遯法、鲍靓尸解法、太阴炼形、水火荡炼尸形、阴阳六甲炼形质法等,名目繁多。尸解术是早期道教信奉的成仙术,多遭世人非议,王充《论衡·道虚篇》即称之为“虚妄”之术。一些道士也在逐渐修改看法,隋唐道士已视之为成仙之下品,金元全真道更在基本否定肉体成仙的基础上,加以彻底摈弃。



  雷法



  道教声称可以呼召风雷,伏魔降妖,祈晴雨、止涝旱的一种方术。该法将内丹与符篆咒术融为一体,既讲存思、存神、内丹修炼,又讲祈禳斋醮、符篆咒法,是道教诸方术的融合体。雷法道士根据天人感应的思想,不仅设想出人的精神可以感通天地,影响自然,而且还进一步设想可以主宰天地、创造自然。《道法会元》卷一《法序》说:“了一心而通万法,则万法无不具于一心,返万法而照一心,则一心无不定于万法。”认为只要行法者有很深的内炼工夫,就可随心所欲地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并可以自己的先天元气变现出雷神将吏来。平日工夫纯熟,至此自然而神,不知其所以神。”雷法道士所作的一切法术,有求风、云、雷、雨、晴等术的记载,如《起西北方风诀》《起云诀》《起雷诀》《祈雨诀》《祈晴诀》等。其《祈雨诀》云:“先存神,运祖气归肝宫,九周,令木气盛,运行至绛宫,生心火,三周,令火旺盛。先教阳极,庶几阴生也。然后以此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七周,要令水旺。以此水克火,五周,克得火都消灭尽浑,无一些火气。五行之气都化水,归黄庭,升上风池,透出两耳,则为风;升上山岳,透出神庐,则为云;以雷局作用,升上顶门,吸喝出,则为雷;升上泥丸,入华池,运神水喷噀,则为雨;升上绛宫,闪目出,则为电。五事都只从黄庭一个作用中化出来。”在雷法道士们眼里,风云雷电晴雨等自然现象,完全可以用自己的存思气功制造出来。呼风唤雨、翻江倒海,似乎都在指顾之间。



  咒术



  咒术是道教应用咒语祈请神明、诅咒鬼蜮的一种方术。咒语导源于巫觋。《尚书·无逸》有“厥口诅祝”,《正义》曰:“以言告神谓之祝,请神加殃谓之诅。”其书面形式,最初发现于东汉墓葬中,与符篆连为一纸,表明在东汉时符篆与咒语已经合并使用。道士作法时,符咒并用一直成为定制,创制了各式各样用于各种场合的咒语。它们散见于众多的符篆、道法书中,又有一些咒语专书加以结集。如《太上三洞神咒》十二卷,即收有长短咒语七百三十六首,数量是很多的。



  道教咒语与符篆一样,使用十分广泛。有用于治病者,加《咒枣治病咒》《咒水治咽喉咒》《治寒病咒》等。有用于内丹修炼者,如《净口咒》《净身咒》《净天地咒》《安魂定魄咒》《坐炼咒》等。有用于驱逐邪祟者,如《六合咒》《役遣咒》《禳童稚多灾符咒》等。有用于雷法者,如《起风咒》《起云咒》《起雨咒》《起雷咒》等。就其语言内容而言,有向天神或大神祈求者,大多为陈述心愿、颂扬威德之词;有向一般神灵进行呼召役遣者,大多为命令之语;有向鬼蜮进行诅咒、呵责者,大多为斥责,威吓之词。其语言形式,大多为三言、四言、五言、七言组成的韵语(以四言为最多),少数为长短不齐的无韵语,还有一些夹有梵文译音或纯为梵文译音的咒语,如“唎吽啰吒”等。咒语的文末,一般都以“急急如律令”作结。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一说:“急急如律令,汉之公移常语,犹今云符到奉行。张天师,汉人,故承用之,而道家遂得祖述”。兹举道书所载数例,以见一斑:《天蓬敕咒》:天蓬天蓬,万神之宗。威严大道,游行太空。坐南斗内,立北斗中。紫微大帅,天皇赐功。……金阙玉房,大有神功。怒动天地,日月失光。气吞五岳,倾摧四方。顺吾咒者,速来伏降。违吾咒者,倾死灭亡。急急如律令。《致雨咒》:五帝五龙,降光行风。五湖四海,水最朝宗。道士念咒,有出声的念,有不出声的默念(称心咒、密咒)。念咒时,常配合掐诀。所谓掐诀,即将手指的指根、指节、指头、指甲背等处,分别与天干、地支、五行、七政、八卦、二十八宿相配,按五行相生相克的关系作各种手势,即成各种诀。



  符篆



  符篆通常表现为符号、图形,指记录于诸符间的天神名讳秘文,一般书写于黄色纸、帛上。符篆是天神的文字,是传达天神意旨的符信,用它可以召神劾鬼,降妖镇魔,治病除灾。



  符篆术导源于巫觋,始见于东汉。早期道教承袭此术,五斗米道和太平道,就是以造作符书和以符水为人治病来吸引信徒创建组织的。唐末宋初,天师道和上清、灵宝派分别以龙虎山、茅山、阁皂山为活动中心,形成著名的“三山符篆”。南宋金元之际,更在“三山符篆”基础上,分衍出神霄、清微等众多符篆派。可以说,宋元以前,符篆道法是道教的主流。金元之际,全真道内丹兴起,但擅长符篆之正一道仍在南方与之鼎足而立。直至明清,重符篆的正一道和主内丹的全真道一直分统着道教,史实与道教的历史相始终。作者在造作这些字时,或许曾赋予它们以某种意义,但现已难于知晓,难于认识,无非是让人产生神秘感而崇信其术而已。



  云篆:据说是天神显现的天书,主要见于《灵宝无量度人上品妙经》,其卷五称“真文”,卷九称“天文”,卷十称“灵文”,每个云篆之下或旁皆注楷字。如卷五“东方真文”有:卷九“禹余天玉律天文一百六十一字”有:《道法会元》卷七十三至七十四所载之“天书雷篆”(数百字)亦属此类。《三洞神符记·太上敷落五篇》亦为云篆,但形体更为复杂。



  灵符、宝符:由更为繁复的圈点线条构成的图形。这是数量最多、使用最广的一种符篆。其中除屈曲笔画外,又常夹有一些汉字,如日、月、星、敕令等字样。



  符图:由天神形象与符文结为一体的符篆。这类符篆也很多,在古墓葬发掘中,亦曾发现过这类符篆。



  道教十分重视符篆的书写方法,认为:“画符不知窍,反惹鬼神笑;画符若知窍,惊得鬼神叫。”主要强调两点:一是心诚。符者,阴阳符合也,唯天下至诚者能用之,诚苟不至,自然不灵矣。故曰,以我之精合天地万物之精,以我之神合天地万物之神。精精相附,神神相依,所以假尺寸之纸号召鬼神,鬼神不得不对。”二是运气书符。即要求书符者平时有内炼工夫,书符时发放精气于笔端,使符篆上附着气功家的精气。《云笈七籤》卷七《符字》说:“以道之精气,布之简墨,会物之精气。”宋元以后诸符篆派更加重视这原则,认为:“符朱墨耳,岂能自灵;其所以灵者,我之真气也。直认符篆只是形式,起作用的是附着其上的精气。



  道教符篆使用十分广泛。有用于为人治病者:或丹书符篆于纸,烧化后溶于水中,让病人饮下;或将符篆缄封,令病人佩带。有用于驱鬼镇邪者:或佩带身上,或贴于寝门上。有用于救灾止害者:或将符篆投河堤溃决处以止水患,或书符召将以解除旱灾等。至于道士作斋醮法事,更离不开符篆,或书符于章表,上奏天神;或用符召将请神,令其杀鬼;或用符关照冥府,炼度亡魂。整个坛场内外,张贴、悬挂各式符篆。



  符篆术的思想基础是鬼神信仰,称其有召神劾鬼、镇魔降妖之功效者,自不可信,而用以治病偶尔称有“小验”者,也并非其驱逐了致病之“鬼”,可能别有原因。据推测,某些病本轻微的患者,因相信符篆,饮符水后,造成一种鬼已驱去、病已脱身的心理态势。这类似于医学上的心理疗法,起作用的不是符篆本身,而是符篆所引发的积极心理状态,促使人体调动防御机制克服了疾病。另一种可能是气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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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8 08: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随喜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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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4 15: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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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4 15: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上三洞神咒共有十二卷。
那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
可否告知一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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