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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佛教的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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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6 10: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里面有关密乘十四条根本戒的内容,假如不打算修密就不要看了。

关于皈依

《大 圆 满 前 行 引 导 文》皈 依 篇 节 选





皈依之基础


总的来说,能开启一切正法之门的就是皈依,开启皈依之门的是信心。皈依之初于自相续中生起稳固的信心非常重要。

信心又分为清净信、欲乐信、胜解信三种。

清净信:进入有许多佛像、经书、佛塔的殿堂或见到上师、善知识、高僧大德的尊颜,或者听到彼等功德及事迹,以此类因缘,能够立即想到他们的悲心广大等,这种由清净心引发而生起的信心称为清净信。

欲乐信:听到恶趣轮回的痛苦后生起想摆脱之心;若听闻善趣与解脱的安乐则生起想获得之心;闻到善法的功德后生起要修持之心;现见罪业的过患后生起想断除之心,这些都是欲乐信。

胜解信:了知三宝的不共功德与加持之后,从内心深处生起信解,知道三宝是一切时分无欺的皈依处,想到无论是苦是乐,是病是痛,是生还是死,任何事情无欺的皈依处--三宝都会知晓,除三宝之外,没有其它的依赖和指望,这种坚定不移的信心称为胜解信。如邬金莲师说:"具有坚信得加持,若离疑心成所愿。"因此,信心能生一切善法功德犹如种子,若无信心就如同种子被火烧尽一样。如经云:"无信心之人,不生诸善法,如种被火焚,青芽岂能生?"此外,信心居于七圣财 之首位,如云:"信心如宝轮,昼夜修善道。"所以说,信心是一切财宝中最殊胜的。同样,信心也是无尽功德的源泉,犹如宝藏;能趋入解脱胜道,犹如双足;将一切善法揽入自相续,犹如双手。如颂云:"信财宝藏双足胜,犹如双手摄善根。"虽然三宝具有不可思议的悲心与加持,但要想使之融入自相续,唯一依赖自己的信心和恭敬心。因此,如果自己具有上品的信心与恭敬心,那么所得到上师三宝的悲悯与加持也是上等的;若具有中品的信心与恭敬心,则所得的悲悯与加持也是中等的;假如只具有下品的信心与恭敬心,就只能获得少许的加持与悲悯;如果根本没有信心和恭敬心,那么不可能得到上师三宝的悲悯与加持。若自己无有信心,则遇到真佛摄受也无济于事,就象前面提到的善星比丘和世尊的弟弟提婆达多等一样。如果具有真诚的信心与恭敬心,现在无论谁人祈祷,佛陀都会降临于他(她)的面前赐予加持,诸佛对众生的悲心无有亲疏。如颂云:"何人诚作意,能仁现彼前,赐灌顶加持。"邬金莲师说:"具有信心善男女,莲生不去何处住,吾寿无有殁尽时,信士前我各现一。"只要自己具有胜解信,则任何人都会得到佛的悲悯(和加持)。(藏族有这样一种说法:)"若有信心,老妇依犬牙也能成佛"。

从前有一位老妇人与儿子(相依为命)。儿子经常去印度经商。老母亲对他说:"印度金刚座是圆满正等觉(释迦牟尼佛)出世的圣地,你一定要从印度给我带回一个作为顶礼对境的殊胜(加持品)。"这样嘱咐他多次,但儿子都忘记了,(一直)没有带回加持品。一次,儿子又准备去印度时,母亲说:"如果这次还不给我带回来一个作为顶礼对境的加持品,我就在你面前自杀而死。"儿子去印度经商到返回的期间又忘记了(母亲嘱咐的那件事),临近家门之时(突然)想起了母亲的话。他想:现在该怎么办呢?我没有给老母亲带回任何顶礼所依的加持品,如果这样空手而归,老母一定会自尽身亡的。想到这里他左右环顾,发现路边有个狗头,于是拔出狗牙,用绸缎裹好带回来交给母亲说:"这是佛的牙齿,希望你将它作为祈祷的对境。"老母亲认为这颗狗牙是真正的佛牙,生起了强烈信心,经常顶礼供养,后来狗牙降下了许多舍利。最后老妇人去世时,出现了彩虹光环等许多瑞相。这并非是狗牙具有加持力,而是老妇人以强烈的信心力认为它是真正的佛牙,这样佛的加持力融入狗牙中,所以狗牙也就与佛牙无有差别了。

此外,在工布地方有一个叫觉沃奔的愚人。一次他去参拜觉沃佛像(存放于拉萨大昭寺的释迦佛身像)。当时觉沃佛像前,无有香灯师等其他任何人。他来到(觉沃佛像)近前,看到那些供桌上的食品和酥油灯,心想:觉沃像是将这些糌粑团蘸上灯器里的酥油汁以后才食用的,为了使酥油汁液不凝固才烧燃此火的,那么觉沃他怎么享用我也应该同样食用。于是,他将糌粑食子蘸上酥油汁后吃了起来。吃完后,看着觉沃的尊颜说:"神馐 被狗叼走了您也是笑眯眯的,酥油灯被风吹动您还是笑眯眯的,您真是一位好上师。我的这双鞋托您保管,我转绕您一圈就回来。"说完便将鞋子脱下来放在觉沃佛像前面,他自己去转绕了。香灯师来后,(看到了佛像前的鞋)准备扔出去。这时,觉沃佛像说:"这是工布奔委托我保管的,不要扔掉。"他来取鞋时又说:"您真是一位好上师,明年请到我的家乡来吧,我宰一头老猪炖上猪肉,煮熟陈旧的青稞酿成青稞酒等着您。"觉沃佛像说:"可以。"

他回到自己家中对妻子说:"我已经邀请了觉沃仁波切来作客,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所以你要经常看着他是否来了。"第二年的一天,他的妻子去提水,在水中清楚地显现出觉沃的影像。妻子立刻跑回家告诉丈夫:"那边水里有一个人,是不是你请的客人呀?"他马上跑去看,果然看到水里现出觉沃仁波切。他认为觉沃落到水里了,于是跳进河里去捞觉沃的身体,真地抓住提上来了,便想带回家中。途中到了一块大石头前时,觉沃说:"我不去俗人家里"。之后不肯再继续前行而融入了那块岩石中。后来石头上自然出现了觉沃佛像,所以被称为"觉沃石",显现觉沃身像的河则被称为"觉沃河"。据说至今它们仍与拉萨觉沃具有相同的加持力,而且信众们也经常对它们进行顶礼供养。

也就是说,他以自己所具有的坚定信心,得到了佛的悲悯。否则,他饮了灯油、吃了神馐,又将鞋子放在觉沃佛像前面,怎么会没有罪过呢?但是依靠信心力,他反而得到了那样的功德。不仅如此,而且现量证悟实相胜义谛也唯一依赖于信心。如佛在经中说:"舍利子,胜义谛唯以信心才能证悟。"依靠所生起的不共信心,上师三宝的加持融入自相续后,自相续中便会生起真实的证悟,并且见到实相真实义时,对上师三宝会真正诚信不疑,生起不共的不退转信心。所以说证悟实相与胜解信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从前,塔波仁波切临行时问米拉日巴尊者(藏文原义中为"阿底峡尊者"但因为历史年代不符故改为"米拉日巴尊者"):"尊者,我何时才可以摄受眷属呢?"尊者回答:"一旦你与现在不同,于相续中生起现见心性的证悟,并且对老父我也生起了如见到真佛那样的坚定信心,这时你可以摄受眷属。"因此,上师三宝的大悲心与加持融入自相续唯一依靠恭敬和信心。从前,阿底峡尊者的一个弟子直呼尊者的名子:"觉沃给我加持加持。"尊者说:"坏弟子,恭敬一点吧!"只有以坚定不移的不共信心与恭敬心才可能开启皈依之门,因此信心是必不可少的。

皈依之分类

具有如此信心之皈依也分为三种:如果是因为畏惧地狱、饿鬼、傍生三恶趣的痛苦,希求善趣人天安乐而皈依,称为小士道皈依;如果是因了知无论生于轮回的善恶趣都不离痛苦的本性,为了摆脱轮回的一切痛苦,获得寂静涅槃的果位而皈依三宝,称为中士道的皈依;如果是因为现见沉溺于轮回大苦海中的所有众生遭受无法想象的各种痛苦逼迫,为了将他们安置于遍知无上真实圆满正等觉的果位而皈依,称为大士道的皈依。

如今在这三种发心中,我们应当具有希求将无边众生安置于圆满正等觉果位的大士道发心而皈依。善趣的人天安乐暂时好象是安乐的,但实际上也超不出痛苦的(范畴),善趣安乐果报耗尽后又将堕入恶趣之中。所以不应追求瞬间的善趣安乐。如果只是为了自己一人得到寂静安乐涅槃的声闻缘觉果位,而不饶益无始以来曾为自己父母、现在沉于轮回苦海中的无边众生是不应理的。希望一切众生能获得佛的果位而皈依三宝是大士道广大福德之津梁,所以应依大士道皈依。《宝鬘论》云:"众生界无量,欲益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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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6 10: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皈依之学处

皈依佛之后,不能顶礼所谓轮回中的世间天神,即不应将那些自己尚未摆脱轮回痛苦的外道天尊,如自在天、遍入天等以及地方神、土地神等世间大力鬼神作为后世的皈依处,并进行顶礼供养等皈依法之后,应断除恼害众生之事,即尽力精勤守护三门,连梦中也不应作损害众生之事。皈依僧众之后,不应与外道为友,即不能与不信仰佛教及导师佛陀的外道种姓共同交往。在藏地虽然没有真正的外道,但辱侮、詈骂上师,诋毁、亵渎正法,以及诽谤密宗甚深法门的人也与外道相同,不能与之相处。

皈依佛后,对佛宝的身像,乃至零碎片段以上也应恭敬供养,以头顶戴,放置于净地,对它生起真实佛宝之想,生起信心并观清净心;皈依法后,对只言片语乃至一字的佛经也应生起恭敬心,顶戴供养,生起真实法宝之想;皈依僧后,对僧宝所依乃至(僧衣上的)红黄补丁以上也应生起真实僧宝之想,恭敬供养、顶戴,置于净处,生起信心并观清净心。

对现在的自己开示取舍道理的上师、善知识,应当生起真正佛宝之想,尔后甚至连上师的身影也不能践踏,精勤承侍、供养。对殊胜上师所赐的任何教言都应生起真正法宝之想,依教奉行,哪怕仅仅一言一句也不能置之不理。对上师的眷属和弟子以及与自己共同持梵净行的道友们,生起真正僧宝之想,身语意恭敬依止,一刹那也不作令他们不欢喜的事。尤其是此密宗金刚乘中皈依境的主尊是(金刚)上师,所以应当了知上师的身为僧众,语为妙法,意为佛陀,即三宝总集之本体。之后,上师的任何行为都应看作是善妙的,诚信不疑精进依止,并且经常祈祷。假若自己三门的行为令上师生起厌烦心,就完全舍弃了一切皈依境,因此应当随时随地以坚定不移的毅力和决心,想方设法令上师欢喜。总而言之,无论苦乐、好坏、病痛或哀伤等等,唯有一心一意依赖上师三宝。如果幸福快乐,应当了知是三宝的悲悯所致,如佛在经中说:此世间的安乐与善事,乃至于炎暑酷日的习习微风拂面以上,都是佛的悲悯与加持。同样自心生起一刹那的善分别念也是佛不可思议的加持力所致,如《入行论》云:"犹于乌云暗夜中,刹那闪电极明亮,如是因佛威德力,世人暂萌修福意。"

因此应当了知拥有什么利乐之事都是佛的大悲心(加持所致),无论出现病痛、苦痛、魔障等任何违缘、障碍,除了祈祷三宝之外,不依靠其他解除病痛魔障的方法,假如需要采取医疗术、禳解术 等(方法),也应了知这些都是三宝的事业,然后接受治疗等,应知一切显现都是三宝的游舞。对此,生起信心并观清净,自己为了办事等前往异地他乡时,也应当先顶礼所去方向的如来或顶礼三宝后,再开始前往。一切时处应当念修宁提派仪轨的皈依偈:"真实善逝三宝三根本,风脉明点自性菩提心,体性自性大悲坛城中,乃至菩提果间永皈依。"或者共同乘的皈依偈:"皈依师、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

应当经常发誓念修共称的四皈依颂。向他人赞叹皈依的功德,使他们皈依,自他所有的人今生来世的依赖处就是三宝,并精勤修念皈依。睡眠时,也应如前所说那样将皈依境的尊众观想在自己的心间,自心专注于皈依境而入睡;或者若不能那样观想,也应当意念:上师三宝以慈悲、怜悯垂念于我,他们亲自安住在我的枕头上。自己生起诚信并观清净心安住,并在不离随念三宝的状态中入睡。享用饮食的时候,也是同样,将三宝观想于自己的喉间,以饮食的美味作供养,如果不能那样观想,应当诚心意念一切所饮所食的献新 首先供养三宝。如果自己穿新衣服也应在未穿之前观想供养三宝,即向空中甩动一下后,意念三宝赐给了自己,再穿上。同样遇到悦意的外境也应供养三宝,如美丽的花园、清澈的河流、美妙的宫殿、悦意的树林、广大的财产、富饶的受用、以装饰品严饰的俊男美女等等,无论看见任何自己喜爱或贪执的事物,都应当诚心意念供养三宝,打水时也应将献新供养三宝(先用手指蘸水向空中弹三下)之后,再将水装入自己的水器;自己获得现世的幸福、安乐、名誉等等,无论出现任何希求悦意之事,都应诚心意念这是三宝的大悲心所致,首先供养三宝,自己生起恭敬心,并观清净心。自己顶礼、供养、观修本尊、念诵咒语等所成办的一切善根也应当供养三宝,回向众生。

在藏历每月的十五、三十日(吉祥日)六时中应当尽可能供养三宝,平时不间断供养三宝。随时随地都不应忘记:无论是苦是乐,唯一皈依三宝。做到这样的话,如果在梦中生起恐惧、怖畏的时候能够皈依,那么在中阴界也能作到那样,所以在没有做到这样之前,应精勤修念皈依。总而言之,一心一意依托三宝之后,纵遇命难也不应舍弃三宝。

从前,印度的一位居士被外道徒抓住,他们说:"如果你舍弃皈依三宝,就不杀你,若不舍弃就杀掉你。"他回答:"我仅仅在口头上可以舍弃皈依三宝,从内心绝不可能舍弃。"最后,这位居士被外道徒杀害了。无论如何我们应当作到这样。若舍弃皈依三宝,无论修持多么甚深的法也不能列入佛教徒的行列中,如阿底峡尊者说:"内外道以皈依别。"虽然外道中也有以禁忌恶业、修习本尊、观修风脉等而获得共同成就的。但因为不知道皈依三宝,所以远离了解脱道,永远不能从轮回中解脱。阿底峡尊者虽然对于浩瀚如海的显密正法无所不知、无所未见,但尊者认为其中最初唯有皈依非常重要,在所有的法会中,唯一宣讲皈依,所以被称为"皈依班智达"。因此,已入解脱道,作为一名内道佛教徒的我们,今后纵遇命难也不应舍弃皈依戒,而应精进修持正法。如经云:"何人皈依佛,彼为真居士;何时亦不能,皈依其他尊;皈依于正法,远离恼害心;皈依圣僧众,不应交外道。"

如今我们这些人自以为是三宝的随行者,但却对佛经、佛塔、佛像等等无有少许恭敬心,对佛像、经典书函等作为普通的财物之想,进行买卖或作为抵押品等,这是所谓的享用三宝的身财,罪过极其严重。此外,绘画、雕刻佛像等需要测量尺度后再进行制作,除了这时以外其它时间若妄加评说指责佛像不庄严的部分,则罪过十分严重,所以不应评说指责。佛经文字的书函等直接放在地上,或者从经书上跨过,或者翻页时手指蘸唾液等,所有这些不恭敬的行为,罪过特别严重。世尊说:"末世五百年,我现文字相,作意彼为我,尔时当恭敬。"并且世间也有这样的俗语:"佛经上面不能放佛像。"所有佛像、经典、佛塔中,佛经具有开示取舍道理、保持佛教延续等作用,所以与真佛无有少许差别,甚至比佛还殊胜。不仅如此,现在大多数人甚至将金刚铃杵当作一般用品一样不认为它们是三宝的所依,但实际上金刚杵是表示佛的五种意智慧。铃也是同样,铃具有本尊面相,下续部说此面相表示毗卢遮那佛,上续部说此表示金刚界自在母,因此它具有身相;铃上有八大佛母真实种子字的经文相;此外,其声音可以表示佛说法的妙音,所以铃具足了身语意三所依之相。尤其是它具足了密宗金刚乘的全部坛城轮,并且是不共三昧耶(誓言)的标帜,因此,若轻视则罪过极其严重,应当经常恭敬供养。

皈依之功德

皈依三宝是一切正法的基础,何人仅仅皈依就播下了解脱种子,能够远离不善业增上善业,成为一切律仪之根本,一切功德之来源,暂时也能受到善法方面护法神的保护,并且一切所愿称心如意,经常不离三宝的光明而且能忆起宿世,今生来世安乐,究竟获得佛果等有无量功德。如《皈依七十颂》云:"虽众皆可受戒律,然未皈依不可得。"别解脱中比丘戒、沙弥戒、居士戒所有律仪也都依靠皈依,所以皈依是必不可少的。除此之外,一切大乘发殊胜菩提心、密宗金刚乘的灌顶等之前必须具足真实皈依,甚至仅仅受持一天的布萨戒(八关斋戒)之前也必须皈依,同时皈依可作为一切戒律功德之根本。不用说了知三宝功德后生起信心而皈依,甚至仅仅耳闻佛号或对佛的身语意所依中任何一种结上少许善缘,也将在其相续中播下解脱的种子,最终得到涅槃,律藏中说:"曾经一头猪被狗追赶而转绕了一座佛塔,因此在它相续中播下了解脱的种子。"此外也有"依靠一泥像,三人得成佛"的公案。从前有一个人在路边看到一尊小泥像,他想:这尊小泥像如果这样放着,很快就会被雨水淋坏,不能让它被毁坏。看到小泥像前面有一个被扔掉的鞋垫,便将鞋垫盖在它上面。又有另一人看到这种情景,他认为这么肮脏的鞋垫盖在小泥像上面很不好,于是将鞋垫扔掉了。盖鞋垫和扔鞋垫的二人以贤善意乐的果报,后世获得了王位。如颂云:"善意将鞋垫,置于能仁顶,他人舍弃彼,二者得王位。"所以最初造小泥像的人、中间盖鞋垫的人、最后扔鞋垫的人三者都暂时得到王位等善趣的乐果,究竟播下了解脱的种子,逐渐也已成佛了。

远离不善业也是同样,如果内心深处以强烈的信心恭敬心皈依三宝,那么往昔所造的恶业也将会减轻或消尽。从此以后,自相续也会得到三宝大悲心的加持,一切行为都会成为善法,也不会(再去)造恶业。譬如,佛经中说:未生怨国王杀害了自己的父亲,后来诚心皈依了三宝,因此(死后)仅仅在地狱中感受了七天(的痛苦)就解脱了(此观点于不同的经典中有不同的说法);提婆达多造了三种无间罪,活活地感受地狱烈火烧身时,才对佛语生起了诚信,并说:"我从心坎深处皈依佛"。(以此因缘)他将成就缘觉的果位,名为具骨。

如今,我们这些人从大恩上师、善知识那里听闻到殊胜正法,并生起少许修持善法断除恶业的念头,这时如果从内心深处精勤皈依三宝,则三宝定会加持自相续,即自己的信心、清净心、厌离心、出离心、诚信因果等一切圣道功德将越来越增上。相反,若即不念修皈依也不祈祷上师三宝,则无论现在的厌离心、出离心多么善妙,但是因为外境善于蛊惑人心,自己又智慧浅薄、无有主见,分别念很容易被诱惑,所以,现在行善法也很容易转成造恶业,因此应当了知今生断除不善业也是没有比皈依更殊胜的(方法)了。

此外,所谓的"魔众对精进修行者特别憎恨"。又谓"法深之时黑魔亦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之义)"。如今已到了五浊恶世,修持甚深法义、行持广大善法,经常遭到现世的种种诱惑、亲朋好友的阻挠、病痛魔障的违缘、自心也生起疑惑分别念等等,正法的障碍变化多端、摧毁善业资粮,如果从内心中精进修持皈依等对治法,则一切正法的障碍会变成顺缘并使善法越来越增上。

不仅如此,而且当今时代有些在家人说是为了一年当中全家安乐、除病免灾,而采取保护措施,将一些既没有得过任何灌顶和传承也未圆满诵持基数密咒 等的上师僧人们请到家中,他们则摆设一个猛修仪轨的坛城,没有任何生圆次第境界,只是睁着如碗大的眼睛,对着一个食团上生起难忍的嗔恨心,口中喊着"召召 、杀杀、呀呀、打打",一听到就令人产生面目狰狞的感觉。之后唯有进行血肉供养。若善加观察诸如此类的现象,则如米拉日巴尊者所说:"迎请智慧天尊维护世间的利益,犹如将国王从宝座上拉下来,吩咐他作扫地之事一样。"又如单巴桑吉尊者说:"将密宗的坛城设在村子的羊圈里,尚能对治乎?"此密咒将沾染上笨波教吟诵的过患。降伏事业对于那些不牵扯私欲、为了成办广大弘法利生事业的人降伏十大应诛 怨敌魔障是开许的。如果偏执自他,以自相的嗔恨心进行降伏,那么不但不可能降伏对方反而将成为自己堕入地狱之因。无有生圆次第境界、三昧耶不清净的人唯作血肉供养不但不可能成就智慧天尊和护持正法的护法神,反而会集聚黑法方面的诸鬼神享用那些供品及食子。虽然它们(鬼神)暂时好象作些利益,但长期却付与众多不悦意之事。所以应当一心一意皈依三宝。若请那些相续寂静调柔的上师、僧人,让他们念诵十万遍皈依偈,则没有比这更保险的了。这样他(她)已趋入三宝的庇护之下,今生不会出现任何不愉快之事,并且一切所欲如愿以偿,还会得到善法方面天众的护持,而且黑法方面的诸魔障也不能靠近。譬如,从前一个盗贼被主人逮住,主人一边念皈依偈一边用棍棒打他,(每念一句打一下)如念一句皈依佛,打他一下,(这样四句皈依全部念完后)将他释放了。盗贼想:释迦牟尼佛恩德很大,幸好皈依偈只有四句,如果皈依偈有五句的话,我可能已被打死了。在他心中好象皈依偈的声音与疼痛成了无二无别,并且脑海中一直回响着朗朗的皈依偈声。他到一个桥下躺了下来,这时,桥上来了许多鬼魔,它们说:"这里有一个皈依三宝的人。"而不敢过桥害他,便嘈嘈嚷嚷地逃走了。

所以,如果从内心诚挚皈依三宝,那么今生可遣除一切损害,后世将获得解脱和遍知的果位等有不可思议的功德。如《无垢经》云:"皈依之福德,若其具色相,遍满虚空界,彼将胜虚空。"《般若摄颂》云:"皈依福德若具相,此三界亦成小器,大海乃为水宝藏,藏合 岂能衡量矣?"此外,又如《日藏经》云:"有情谁人皈依佛,俱祗魔众不能害,纵破戒律心散乱,彼亦定能趋涅槃。"如此说,皈依具有无量功德。所以,应当勤奋念修一切正法之根本--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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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6 10: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八分支戒

1.依止不合格的明妃

2.会供时进行争吵

3.依自力从不符合续部中所说法相的明妃体内摄取甘露

4.对堪为法器者不宣说密法

5.对以信心求法者宣说他法

6.于不信密乘者中住七日

7.无有证悟智慧而自诩为密咒士

8.对非法器宣说密法

戒行及金刚乘十四根本堕

  学习密乘者应当具足大乘发心,也就是说,行者亦应严
持菩萨戒的内容。

 菩萨戒的本质就是尽量使我们的一切行为无害于众生,
更进一步能尽我们所能去帮助众生。它的核心就是基于我
们对佛菩萨的信心及尊敬,而努力学习他们的典范。

 而在持守菩萨戒时,有两项容易触犯的陷阱必须避免。
首先就是我们必须避免对任何众生产生一种轻视的态度,
不论那生命对我们而言是如何的无益,一旦我们想 : 「
他是我的敌人,我决定要伤害他,不帮助他,或是在我能
力范围内不保护他。」如此我们就非常严重的违犯了菩萨
戒的精神。

 其次则是我们对遵循菩萨戒之能力失去信心,我们想,
「这太难了,我就是不能为其它众生服务,我最好放弃,
做些简单的事。」这样的想法就构成了另一种的违犯。

 菩萨戒在传统上即是大乘十八根本堕。如下:
一、赞自毁他—赞美自己、毁谤他人。
二、不施法财一心生悭吝而不行财施及法施。
三、不受悔谢责打他人—不接受他人忏悔或感谢而责骂殴
  打他人。
四、诽谤大乘说似是法—毁谤大乘法门,改说其余相拟法。
五、窃夺三宝财物—偷窃、夺取三宝之财。
六、谤舍佛经—毁谤或舍弃佛经之言语文字。
七、逼凌僧侣—毁谤或凌辱出家僧侣。
八、造无间罪—造杀父、杀母,破和合僧、杀阿罗汉、出
  佛身血等五无间恶业。
九、执邪恶见—执着不正邪见。
十、毁灭城邑—攻打毁灭城巿居处等。
十一、向非法器说甚深法—对于不适当根器之众生宣说甚
  深佛法,致生邪见。
十二、劝退大乘—劝说他人不信大乘,退转其发心。
十三、劝舍别解脱戒—劝说他人舍弃,不持守别解脱戒。
十四、诽谤小乘—毁谤小乘佛法。
十五、妄说上人法—自己不懂却随意妄言上师法语。
十六、收三宝财物—非出正因收受三宝之财物。
十七、制立恶律—随己意制定非佛法之邪恶律例。
十八、舍菩提心—舍弃菩提心。

当我们接受金刚乘上师的灌顶时,我们就接受了密乘三昧耶
戒。密乘的三昧耶戒是一非常复杂的主题,我们可以由传统
记载中看到,这些戒律可以从最基本的十四根本堕、八支粗
罪、五方佛戒等,到达更微细的分类。在某些密续中,甚至
谈到一百一十万条的三昧耶戒。

 在实际的修持层次上,最重要的就是「金刚乘十四根本堕」
。它们以特殊的次序举例出来,因为第一条比第二条重要,
第二条比第三条重要,依此类推。金刚乘的行者应依止此十
四根本堕,尽一切可能去持守。

第一根本堕就是「违依止敬谤辱师」,也就是对上师身、囗
、意不敬。我们在接受某人为我们的上师之前,以严格的准
则来分析评断他是否可为我们可信、适切的老师,这是非常
应当的看法。但是,一旦我们建立起上师、弟子的关系,接
受他为我们金刚乘的导师,唯一适当的对师态度就是完全的
信心。 不论老师是否解脱,我们应认为老师同解脱之诸佛一
样。如果我们对上师升起不良的态度或辱骂上师,那么我们
就违犯了金刚乘第一条根本堕。

 上师是培植个人功德及成就的最佳处,因为出于信心及诚
心对上师的祈请,我们便能积聚如海的功德。在金刚乘修行
中,一旦行者和一可信的上师建立起积极的关系,那么不论
上师事实上是否解脱,弟子应具足同等的信心﹐确信其上师
真为解脱。依着这个信心﹐弟子就能接受到如同成就诸佛在
跟前化现般的同样功德。在止贡噶举第二十七代法王棍秋天津
卓杜(AD1724—1766 ) 时,有一位原本是宁玛派奏千寺 (rDzogs.Chen.mGon.Pa.) 的行者名叫奏千敦珠噶桑 (rDzogs.Chen.Don.Grab.lKabs.bZang.) 。 有一次,他到拉萨等地去朝圣礼拜,回
程经过南倩(Nang-chen) 地方。晚上休息时,他听到隔邻两人
在交谈,一人说:「当今真正的莲师化身是谁呢?」另一人
就说:「当然是当今法王天津卓杜了。」奏千敦珠噶桑一听
到天津卓杜的名字就自然生起一鼓无可言喻的深切信心。甚
至全身汗毛都因此而耸立。于是他马上起身转向止贡帖寺,
拜在止贡法王天津卓杜的座下为弟子,并且精进的在寺院的
闭关专一修处精进修持。

 奏千敦珠噶桑一直很精进的修持,但后来却不幸得了一种
怪病——全身手脚萎缩不能伸展。他只能一直以禅坐姿势坐在
关房,没有其他办法。有一天晚上,奏千敦珠噶桑以非常挚
诚的信心向上师天津卓杜祈请,他非常专心的祈求上师的加
持,突然,天津卓杜的尊容在他面前显现。奏千敦珠噶桑非
常的高兴,就以更深的诚心向面前的上师祈请,感动得眼泪
都流下来。在他感觉只是一剎那的时间,实际上已过了好几
个时辰,奏千敦珠噶桑方才被早晨的啾啾鸟鸣由定境中唤起
,而上师的尊容也因此消失了。结果,奏千敦珠噶桑突然发
现他的手脚萎缩症状完全消失,仿佛没有生过病一样。不久
他就证悟大手印的境地,成为当时一位非常有名的成就者。

 这个故事说明了弟子的诚信具有如此不可思议的功德,且
至可以引导行者获得究竟成就。

第二根本堕就是「违越善逝语教诫」。否认、反斥佛陀教法
,或是对从上师处所接受之个别教授。为了如此的理由,当
我以上师身份教导时,我谨慎的鼓励弟子们去做本身所能做
到的功德,而避免去做有害或是恶业行为。我不希圣人们因
我加诸他们一种不可能情况而触犯此种根本堕,我希望大家
能尽己所能去做。

第三根本堕是「金刚兄弟起纷诤」。和我们同一位上师,或
是同一坛城内接受灌顶教法的男女都和我们具足三昧耶的兄
弟姊妹关系。所以,相互间的争吵、打架、敌意、斗争等等
,都是触犯此条根本堕的。我们必须非常尊敬彼此,重视此
金刚三昧耶之联系关系。

 一般来说,所有众生都是我们的兄弟姐妹。但是从较型式
化的层次来看,和佛法行持有关的人们和我们佛教徒有较密
切的关系。特别是金刚乘行者,拥有同一上师的弟子们同享
共同的精神之父。在坛城内接受同一教法灌顶的人们,他们
或许是从不同的上师处得来,而由密乘观点看来,是具足同
一精神之母,而那些从同一上师接受同一灌顶的行者就具足
最密切的关系—他们是拥有同一精神父母的金刚兄弟。

第四根本堕就是「失慈悲嫉有情乐」。忘失慈悲心对其他有
情众生升起恶意、伤害之念。此不仅在基本层次上违犯了菩
萨戒,也犯了第四根本堕。

在金刚乘的修行中,此前四根本堕不论从持守之重要性或是
从违犯之严重性来看,都是最具决定性的。不论我们是违逆
自己的上师而被金刚乘视为最严重违犯;或是违犯上师授予
之教法;或是金刚兄弟姊妹起纷争,或是违犯菩萨戒。我们
都是严重的触犯了密乘三昧耶戒。

第五根本堕是「畏难不度退菩提」。对于世俗行愿二菩提心
,滚达明点菩提心, 光明空性菩提心,出于贪瞋痴而断如是
大乘法根,则违犯第五根本堕。

第六根本堕是「毁谤自他宗派法」 。我们不能仅以个人修行
的观点就批评别派的教法是否有害。在金刚乘誓句中,此范
围更延伸到其地宗教,所以金刚乘行者不仅要避免轻视佛法
中任何一派,同时也包括印度教、基督教、天主教、回教…
等。

第七根本堕则是「于未成熟宣密法」。意思就是把密乘教法
透露给那些不适合密乘行持的人。比方像是不准备接受教法
、公开拒绝、或是不愿和密乘内含有任何关系的人们讨论深
入的金刚乘教法,都是违犯此条根本堕的。

第八根本堕为「轻蔑蕴即五佛体」。这条的意思是若行者自
认为本身的色、受、想、行、识五蕴是不纯净、下劣的、如
此见地则违犯此根本堕。因为金刚乘视万象皆净「所有外相
皆为本尊之形 ; 所有音声皆是咒音,所有思想皆是大手印证
量表现。胜义谛就潜存于现实之世俗谛中。视那种潜能,认
为它是无用、不净的。就是此根本堕的基本违犯。

第九根本堕为「疑诸自性清净法」。简单的说,怀疑自身之
金刚乘修行,我们应当对自己在金刚乘的所做行为具足信心
,不要想:「这或许是有益的,但我不确定。观修本尊可能
有帮助,但可能也是在浪费时间。」这种对我们修行的怀疑
态度是修行道上的基本违犯。

第十根本堕是「于毒常具大慈心」。这一条可能并不符合我
们目前的状况,但是值得解释一下。经典上说在某些情况中
,如果有某些众生行为极端邪恶而犯了极大的恶业—他将不
可避免的堕入恶道,并且对其余众生引起无穷的伤害。对具
有大慈悲心的密乘行者而言,有时我们可以毁灭那生命以避
免它继续造下极恶行为。但这必须以完全的无私而行,出于
完全的慈悲。看来这并不适合我们目前的情况,可是从密乘
修行观点来看,如果某人有能力去执行此一任务,而足以使
情况转到有益的一面,但他却拒绝去停止此一极大伤害,那
么此人就违犯了第十条恨本堕。

第十一根本堕为「分别离名等诸法」。也就是我们必须避免
自己落入两种邪见中—常见及断见。认为一切万象本来真实
存在;或是出于对空性的误解而否定一切事物,错误因果业
力非有。这样我们就落入二执中,而非密乘行者的正确见地
,因此构成第十一根本堕。

第十二根本堕是「破坏具信心众生」。对于满怀信心来到我
们这里真心想学习的人们,如果我们能教导他们,却拒绝他
们的请求,我们就违犯此第十二根本堕。

第十三根本堕乃「不依已得三昧耶」。这乃是有关于我们对
金刚乘修行及仪式的方法及态度。比方像我们举行会供,此
会供用了酒、肉等等,我们却因那些违反我们的信条及原则
而拒绝它们,那么我们在密乘见地上就未能明辨其目的。因
为这些是超越净与不净二元对待的事物,我们未能认清明了
密乘的转化过程。因此,若在密乘仪式中,因现象而迁就此
表面的二元执着,就违犯了第十三根本堕,也违犯了密乘修
行的精神。

第十四根本堕即「毁谤妇女慧自性」。认为女子比男子拙劣
,不论是心理上如此认为或是语言上宣说如此见地都是违犯
此根本堕。

这些就是金刚乘十四根本堕。从积极的观点来看,这些密乘
修持的目的就是将行者的身、口、意摄受在正面的层次中,
如此我们之身和本尊之身无别;言语相与咒音无别;思想、记
忆等意念也与三摩地定境无别,如果我们能将自己的身、口
、意摄受于此层次,就算是一百一十万的三昧耶戒都能完全
持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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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6 10: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上密的十四条共同根本戒--- 堪布索达吉 译并讲授

第一条,即衷心欺侮上师:


  密乘分六种上师:⑴许多众生之导师,自己也得过少许法恩者为共同上师。⑵传授出家戒之师为引入法门的上师。⑶灌顶上师。⑷忏悔堕罪之依止上师。⑸解说续部之上师。⑹传讲窍诀之上师。这些上师均应恭敬,最重要的为三大恩师,即灌顶、讲续部、传窍诀者。


  犯戒之方式:若思,“因我所需之法现己得至,我从今后其人不再作上师,不求不拜,不管恭敬之事,尤其是以嫉妒或嗔心衷心欺侮和诽谤,决定不再依止”,便是严重犯戒,心想即犯,不必动身口,其戒为十四条中最严重,很难忏悔清净。在密乘里本来有六种上师皆需恭敬在这里主要指最重要的三种上师,一.是给自己灌过任何一个密乘顶的上师。二.是讲幻化网等续部的上师;三.是赐窍诀的即讲大圆满之类修法的上师,这叫三大恩师。


  在密宗里再三要求在没有依止上师之前应该首先要观察抉择,观察好后再依止。依止后无论上师有无功德都不能诽谤,不能生起嗔心欺侮,否则犯第一条戒,这也是十四条戒中最严重戒。如果犯此戒而舍去金刚上师的话想别处忏悔也没办法忏悔。因为密宗的忏悔方式是依靠金刚萨垛之类的本尊或依靠一种坛城,而观想时将本尊及坛城的主尊的本体就是要观想为自己的金刚上师,现在已将金刚上师抛弃了也就没办法忏悔了。并且从此传承也就间断了。密宗里特别是要着重于从金刚手到根本上师之间这些传承的清净。如果在此间有一个犯戒主要是犯此条戒的话,传承从此就受到污染,后面修这些法的众生也得不到任何成就。


  在密宗说能否得到成就的主要因素就是对金刚上师的有无信心的差别,对金刚上师有上等信心就能得到上等的成就,有中等信心就能得到中等的成就,如果有下等的信心他也就能获得一个下等的成就;若根本没有信心的话他就根本得不到成就。所以对金刚上师不能诽谤,不能生嗔心不能起邪见。如果在自己不清净的现象外现时,也许会生起邪见,这时要将这些都看作自己的过失,要看金刚上师是真佛绝不会有这样的过失,这些都是我业力的现象,不论在实际上是否是金刚上师的过失,在修行时都必须这样做,因为要依靠金刚上师成就,不生起信心的话就没办法成就,在见到金刚上师的任何行为,见解有过失而生起邪见时都要这样对治。但在没有接受灌顶没有听法前不用这样,而应先观察,若有过失的话就是他的过失,不用将他的过失看作自己的过失,这时就可以不依止他。在《大幻化网》灌顶后续部颂词里就是二种誓言,一条是关于上师的戒,第二条是密不往外传,本来《大幻化网》中有很多其它的戒都没讲,却只讲了这二条,可见其特别重要,此中金刚上师戒更重要。


  第二条,违背佛之教言:


  故意轻毁三藏、四续部之所诠,三律三学之所取所舍,如说佛说妄语是解脱之障碍,其实妄语非解脱障碍并去打妄语等等。又如说:佛说持戒得解脱,其实持戒亦得不到解脱。如此说、如此思、而不持戒,便犯戒。萨伽派的学者说犯别解脱戒和菩萨戒也属于此堕罪,另外,轻毁真善知识的教言也同犯戒。善知识的教言会有各种各样的,因为,要度化各种根器之所化生,所以善知识的教言中会出现前后矛盾似的,无关似的等等。若遇这类话的时候,虽然暂时不懂这名句的宗旨,但要看作度众生的方便,不能轻毁。


  第三条,恨金刚弟兄之堕罪:


  所谓的兄弟为具有如来藏的一切众生,其中主要的是入密乘者及一位金刚上师或一个坛城中同时或先后受过灌顶的道友。若以嫉妒心及嗔心、衷心恨密宗并末破密戒的道友,而且打骂,便犯戒,若不动身口,仅心里生气不算犯根本戒,但也有很大罪过。这条很容易发生,对此应该特别小心,人在一起如果全是圣众的话不会发生矛盾,否则不论是居士团体,还是僧众就会产生一些矛盾,以此就引起打架,吵架。其中在同一金刚上师前受灌顶或同一坛城里受灌顶的叫近金刚道友,近金刚道友之间如果生嗔打架吵架的话就不象是对一般金刚道友,而特别严重。所以咱们在这一次,前一次和将来会一起受很多灌顶,人与人在一起永远不生一点矛持盾不生一点嗔心是不易做到的事,如果因为咱们无始以来的习气能力太强无法控制而犯戒的话,就要立即忏悔,最好在犯戒的四小时之内忏悔,否则时间越长就越严重。


  第四条:舍慈心。


  对任何一个众生衷心舍慈心就犯戒。见到任何众生受痛苦时心里欢喜心或众生幸福不高兴。若任何众生害自己,因此而生嗔心,决定从今以后我若能度其众生也不度,心生此念即犯戒,不用动身口。这叫舍慈心,只要对任何一个众生起其念头即犯戒,不用对一切众生舍慈心,若舍慈心,若舍慈心同时也犯


  第五条:舍菩提心。


  曾为度一切众生发过无上菩提心,而现在退其心,不愿意成佛便犯戒。仅由心犯戒,不用动身口,如是舍愿菩提心,就破行菩提心。其戒中包括故意舍明点,若舍菩提心其罪过比犯别解脱戒的四根本堕罪还严重,因此,发过菩心之后千万不能退失。


  第六条:讥毁自他宗。


  自宗为大小乘一切佛法,他宗为所有处道之宗派。若无任何必要,以轻视及片面之心讥毁这些宗派就犯戒,上述有必要指出的是,为了把外道者,引入正法或小乘者引入大乘密宗,破他人的邪见,为护守自己的教义而以教理证辩论等等。除此外不能讥毁外道,何况佛教。若诽谤佛教其他宗派也有舍法的严重罪过,因为,整个佛法南北传,藏汉传均为佛陀的教言,为度各种不同根器的众生而说的,不仅佛教,外道也有十善等善事。所以不允许随便诽谤。佛曾发心度一切众生,那么,众生根器无数的,只用一种方便支度的话,这是很不可能的,因此这么多的法门就是佛度众生的善巧方便,由此我们把一切佛法都作为自己的依处,切莫互相讥毁,轻视,否则,自己造业堕恶趣。


  第七条密义传外


  所谓的外即非密宗的法器,不信密法者,未得任何灌顶者,若得某种灌顶,但未得圆满者:如只得宝瓶,未得密秘、智慧灌顶者,破誓言而不愿意忏悔者,退回密乘者,若闻密义便生起恐怖者。对他们灌顶或讲解密乘的深奥见解及修法,威仪。因此他们的心中若生恐怖及邪见便犯戒,密宗的教义为何不能外传,是否密宗有他人不可知道的过失乐!因为密宗讲诸法的究竟实相,这个实相与咱们众生的想法是很矛盾的,以众生无明幻觉的角度来见密宗一切不共教义、修法都很不正常似的,不过,以佛智慧的角度来看一切都是很合理的。一般人都很难理解其深广教义,而生不信心造严重之罪。所以特别注意保密,因此,这也是为了众生,绝不是密宗有什么他人不能知晓的过失。双身佛像及天灵盖金刚杵、铃等法器也不能让外人看见,也不能讲自己所得的密法,特别是大圆满的法,本尊的名号:所得成就之相。灌大幻化网顶时特殊宣说此戒,是故其戒也非常重要。


  第八条欺侮自身。


因自身五蕴是本来清净五部佛的本体,其为密宗不共见解。因此不能把五蕴当作苦谛及集谛不清净之法。若执著蕴是不净之法而轻视及欺侮,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让它受苦,如服毒、截手足、切割指头、不吃不饮、不穿衣等等就犯戒。犯其戒的主因是把五蕴看作不清净之法,这个看法与密宗的正见矛盾,是故犯此戒。若不是轻视而为法苦修是不会犯此戒,也没有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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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6 10: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上密乘共同十四条根本戒-- 堪布赤诚罗珠讲授


内心诽谤或欺侮,以及扰心三上师,
诸罪门中此最重,是故彼者初宣说。
善逝教言明取舍,上师已说自了知
若其轻毁行逆品,则成违教二条也。
若嗔总远近内友,恨嫉欺侮等三条。
若思众生离诸乐,内心舍慈四条也。
非时若以染污心,故意泄精于众生,
舍发菩提心五条。若谤寻道外道宗,
以及入道声缘宗,大道大乘宗六条。
非器非圆非仪轨,失毁畏深五者前,
若密传说违七条。欺侮诋毁使生苦,
五蕴五佛即八条。基道果性本清净,
生疑牵引即九条。虽具降伏十怨力,
不伏仁慈即十条。分别衡量有无事,
离名等义十一条。不利引诱不护心。
具三信众十二条。资具受用誓言物,
应时不依十三条。称快正后面讥毁,
总分智女十四条。

  第一条 也是最严重的一条,就是对金刚上师不能生嗔心,不能诽谤金刚上师。在密乘本来有六种上师,在这里主要指重要的三种上师,一是给自己灌过任何密乘顶的上师。在密乘二是讲大幻化网续部的上师;三是赐窍诀的即讲大圆满之类修法的上师。在密乘里这叫三大恩师,在密宗里再三要求在没有依止上师之前应该首先要观察诀择,观察好后再依止。若依止上师后不论上师有无功德都不能诽谤,不能生起嗔心。否则犯第一条戒。这也是十四条戒中最严重戒。如果犯此戒而失去金刚上师的话,想忏悔以后也没办法忏悔。这是因为密宗的忏悔方式是依*金刚萨垛之类的本尊或依*一种坛城,而观想时将本尊及坛城的主尊的主体就是要观想为自己的金刚上师,现在已将金刚上师拋弃了,也就没办法忏悔了。并且从此传承也就间断了,如果这个人再去传法的话,所传也全都 成为非正法,清净的传承就间断了,从他以后每代的传承就都是不清净的传承,后人再修再求也得不到任何成就。密宗里特别是要着重传承,着重于从金刚手到根本上师之间这些传承的清净。如果在此间有一个人犯戒主要是犯此条的话,传承从此就受污染, 后面修这些法的众生也得不到任何成就。 所以在密宗里能否得到成就的主要因素就是对金刚上师的有无信心的差别。对金刚上师有上等信心就能得到上等的成就,有中等信心就能得到中等的成就,如果有下等的信心他也就能获得一个下等的成就;若根本没有信心的话,他就根本得不到成就。所以对金刚上师不能诽谤,不能生嗔心,不能起邪见。如果在自己不清净的现象外现时,也许会生起邪见,这时要将这些都看作自己的过失,要看金刚上师是真佛,绝对不会有这样的过失,这些都是我业力的现象,不论在实际上是否是金刚上师的过失,在修行时都必须这样做。因为要依*金刚上师成就,不这样生起信心的话就没办法成就。如果要想得到成就,就必须这样观想。在见到金刚上师的任何行为、见解有过失而生起邪见时都要这样对治。但在没有接受灌顶、没有听法前不用这样,而应先观察, 若有过失的话就是他的过失,不用将他的过失看作自己的过失,这时就可以不依止他。 在《大幻化网》灌顶后,他的续部的颂词就是有二种誓言,一条是关于金刚上师的戒,第二条是密乘不往外传。本来《大幻化网》中有很多其它的戒都没讲,却只讲了这二条,可见其特别重要,此中金刚上师的戒更重要。

  第二条 是诽谤佛法和金刚上师的吩咐。 比如在佛经里讲的戒定慧三个学处的戒中,佛说需要做的就去做,佛说不能做的就不去做,这样按佛所说取舍,否则如果释迦佛虽说不能做,而自心想,做了以后不会有过失,去做的话,就犯了第二条戒。

  第三条 是金刚道友的戒。本来不论何宗派所有学密乘的都叫金刚道友。对他们最好别生嗔心。但生起嗔心的话这也不是最严重的过失。若生起嗔以后吵架、打架、打骂金刚道友的话犯第三条戒。这条很容易发生,对此应该特别小心,人若在一起,如果全是圣众的话不会产生矛盾,若不是圣者是平凡人的话,不论在家团体、居士团体还是僧众,往往就会产生一些矛盾,以此就引起要打架、吵架。其中在同一金刚上师前受灌顶或同一坛城里受灌顶的叫近金刚道友,近金刚道友之间如果生嗔打架吵架的话就不象是对一般的金刚道友而特别严重。所以咱们在这一次、前一次和将来会一起受很多灌顶,人与人在一起永远不生一点矛盾、不生一点嗔心是不易做到的事。如果心里生起嗔心的话最好口不能骂,手不能打。 如果因为咱们无始以来的习气能力太强无法控制而犯戒的话,就要立即互相忏悔,最好在犯戒的四小时之内忏悔,否则时间越长就越严重。如果从吵架起四小时之内忏悔很容易,犯戒也不是很严重。若过一天一夜、一个月、一年、二年,就越来越严重,过了三年后,再忏悔的话,就不能完全清净。过了三年后若依*金刚萨垛的修法等忏悔方式忏悔的话,也许以后不会堕地狱,但他就已成为犯了密乘戒,成为严重的破誓言,这一世就没法再受密乘戒,不能再参加任何灌顶,如果他人不知道,自己就去参加的话, 这个灌顶对自己不但没有好处,而且又造了一个很严重的盗法罪,所以密乘戒非常严重,犯后应立即忏悔。

  第四条 是对众生失去了慈悲心,主要是慈心。比如今天和一个人吵架或打架,这时就生起这样一个念头,这个人从现在起世世代代当中我能够渡他的话也不渡, 这个人若堕地狱里我会很满意的话,叫做失去慈心。不用对所有众生, 只要对任一众生生起这样念头立即就破第四条戒。此戒是属心所造,不用身口去做, 以前世世代代所受灌顶现在就是已没有了,只要心里一想就立即犯戒,就要马上忏悔,忏悔后重新受灌顶。而第三条仅心里生一嗔心的话还不算完全犯戒,,手还要打,口还要骂才算完全犯戒。 身口所作的这些犯戒在什么时候做完说完立即就犯戒。仅是心作的话,四小时之内还不算犯戒,若在四小时之内忏悔的话,以前的戒还没有破,不用重新受灌顶。若身口已做,在四小时之内也很容易忏悔,但在忏悔完了以后要重新受戒。

  第五条 是对一切众生舍弃世俗菩提心,先是自己发愿渡一切众生成佛,但以后又以各种原因不想渡众生或不想成佛,生起我从现在起不渡众生,或是众生很难渡我不想渡众生了,或佛果很难得从现在起我不想成佛的念头,犯此戒。

  第六条 是诽谤他人的教派。比如作为宁玛派觉得红教的见解、行为等各方面都是很了不起、很殊胜。其它所有教派都不是这么殊胜,而且他们都有各种各样的过失。若这样想并给别人讲的话就犯第六条戒。如果是为了渡化一些特殊众生的需要有很大的方便的话,如讲不犯戒,否则以嗔心或贪心这样的讲的话就为犯戒。

  第七条 是密乘里所讲的这些很秘密的行为和见解不能随便公开,否则就犯此条。如果对根本没有受灌顶的人讲的话,不论他是否生邪见都为犯戒,另外对以前得到灌顶而现在不想学密宗退回去的人也不能讲,如果他又生起信心再入密宗受灌顶的话可讲,第三种是对虽受戒也非退回,但是犯戒后不愿忏悔的众生不能讲。

  第八条 是口不能诽谤自己的身体,没有必要时不能让这个身体受苦。在这里不能误解。本来在显宗里说这个身体是一切痛苦的根本,是不清净的。 释迦牟尼佛在经典里也说人的身体集中了三十六种不清净的物质, 而这里是以胜义谛的见解说一切法是清净,万法是佛的坛城,这样的话我们的身体也应该是佛的坛城,应该是清净的,这是密宗的见解。若反对这个见解,说人身怎么会是佛的坛城,人体不会是佛的坛城,人体不会是清净的,五蕴不会是清净的,五蕴是四谛里的苦谛,也是集谛,应该断除,这样究竟执着的话是一种犯戒。也不能误解,不能让身体受不必要的苦,为了修法为了解脱,吃苦不是过失。有过失的是有些外道觉得这个身体毁灭之后就再也不用流转于轮回里, 而在四边烧四堆火和空中的太阳合称五种火,在五种火当中把自己的身体烧焦火供,和没有必要时砍掉自己的手足、手指等行为犯此条戒。而为了修法受八戒,过午不食、断食等苦行不属犯戒。修法时一点不吃苦就能解脱是上等根基,他从无始以来就积累了很多资粮,有很多福报,所以此生就不必吃苦就可以成佛。而对于初期学佛的人和似咱们一类的人以前就没有福报,现在又不增福就这样象国王一样坐着的话,以后就会越来越下堕而没法成佛。所以为了学法吃苦是应该做的事。本来咱们无始劫来为了世间的圆满毫无意义地失去了无数的身体、吃了无数的苦,同时还种下了一种很恶的种子,这个种子再成熟时我们还要继续吃苦。如果我们为了修行能够吃这些苦,为了追求世间法在一生中所受苦的话就能得到解脱,这是在续部里讲的。我们现在为学法吃苦是一个难得的机会, 我们以前就没有得到这样的机会,越吃苦,苦还越长越无边,现在我们为法若能吃很小的苦就可清净在地狱里很长的时间所应受的痛苦。所以我们不能误解此条。

  第九条 是对密宗生起怀疑。密宗在基道果等方面都讲了一些很深奥的见解。比如讲了一切法都是清净,众生也是佛等。对此若不能理解, 而想若这样那为什么要解脱?为什么要学道?或讲密宗里虽然这样说,但是一种不了义的事,是一种渡化众生的方便。实际上不是这样是不清净的,这样生起邪见或怀疑就犯第九条戒。我们应当观想密宗里讲了一切法是清净是空性,虽然咱们现在没有体会,没有达到这个界限, 还没有证悟这个密宗的最究 竟见解。但是密宗里的一个密义,是佛菩萨所说的,即使我不知道,这也一定会是真正的,一定是了义的,只是我自己还没证悟。

第十条 此条戒平凡的众生不会犯。 因为密宗里有九种众生不是一般的渡法而是依靠愤怒的方法渡化。比如对众生有很大的害处,对佛法有很大坏处的众生,如果以其它方式根本没法渡化时,这些瑜珈士暂时依靠愤怒的方式渡他。从外表上看就是以禅定的能力杀死他,但实际上不是杀而渡这个众生。因为任他这样造业的话, 他将永远不能从轮回的苦海里出来。再说对众生对佛法也有很大的危害,所以瑜珈士, 大持明者就以愤怒的方式强迫渡化让他往生佛的清净剎土,使他不能继续造业,以后也不用堕地狱里。如果这个成就者不能让他往生净土的话就不 允许杀死这个众生。 我们现在没有这种能力,密宗也不强迫你这样渡这个众生,所以我们不会犯戒。 现在我们发愿,愿我们很快就能将很恶的这些众生以这种方式渡化就可以了。

  第十一条 此条戒密宗里与中观里讲的相似,说一切法是远离一切边戏的空性。但有的人不理解而说密宗虽然是这样讲的,但这是不 了义的,实际上一切法不会是空性而是实有。一切法如果是空性的话怎能成佛?因果的关系怎能建立?而生起这样的邪见说一切法不空,则犯此条。

  第十二条 此条戒是伤害众生的心,这个众生不是一般的众生而是指对密宗有信心的这些众生,伤害他们的心,伤害就是一种伤心的方式。如,他如果求法,求密宗方面的法,在没有什么违缘,没有其它原因,没有其它必要,在传法等的一切条件和因缘都具备的情况下,不传法而说恶语、粗语伤他的心,使他对密宗失去信心的话,就犯第十二条戒。

  第十三条 是不接受密宗的甘露等法器。在密宗里有五甘露、五肉、天灵盖等很多特殊的法器。如果对其生起邪见,如对酒肉执着为很不清净的饮料和食品,执着天灵盖是人的骨头是一种很不清净的东西,所以就不敢用不想用,不想接受这些,觉得这些很肮脏,是不能接受的东西的话,就犯此条。对此也应详细了解,否则会产生误解。这是因为酒肉等这些在现象上讲的话就是有清净和不清净的差别, 但在本性上酒肉与我们觉得比较清净的蔬菜等一样都是清净的,在胜义谛当中讲的一切法都没有清净和不清净的差别。如果执着酒肉等不管在名言中还是胜义谛当中它们究竟的本性是不清净的,即犯戒。密宗里不是首先就教咱们初期学密宗的饮酒吃肉,而且也不允许饮酒,不用吃这些肉。 五肉有马肉、象肉、虎肉等佛在世时印度一般人不会将这些肉做食品的,这些叫不清净的肉,而修行到一定层次的瑜珈士为了打破自己的清净和不清净的分别心,就专门使用这些。现在我们还没有到这个境界,也不能打破。我们在名言中就可以分别也应该分别,清净的就是清净的,不清净的就是不清净的,磕头行善等应该做的就做,不应做的杀生邪淫等就不应做。若说一切是清净就什么事都做的话就是堕金刚地狱的一个重要因缘。现在咱们不能用,也不应该用五肉甘露。 现在我们秘密灌顶时有一些经僧众加持过用药材作的甘露丸,吃这个代表五肉甘露,但我们心要知道一切法在本性上是清净的是平等的,再发愿我现在不能受用这些,祝愿我很快就能够接受这些密宗的殊胜法器及甘露,祝愿我的这些分别念很快能够打破。如果现在就用的话, 这不但不是密宗的行为而且是犯戒。所以会供时有酒有肉,但不能喝,只要用手指在酒里沾一下,作一个饮酒的动作就可以,如果饮酒的话,无论是会供还是其它情况就是犯戒,这样就可以免犯密乘戒也可免犯别解脱戒。

  第十四条 是不能诽谤空行母。因为空行母中有金刚亥母、度母等的化身,所以就不能总共诽谤空行母。诽谤时如果空行母听到就是犯戒。没有听到的地方说一点不属犯戒。对这些空行母生嗔心说她们的过失以后,她们知道就犯戒。

  前面的十四条戒不论是幻化网,大威德,密集金刚,时轮金刚等,而是一切无上密乘共同的戒律。不犯此十四条犯其它戒的话不是没有罪过,但马上忏悔能够清净, 若犯这十四条戒的话就比较严重。但密乘戒不象别解脱戒犯后就不能再受,而是如果没有超过三年,在三年之内忏悔,可随意再受。我们就这样时时观察自己的心,现在咱们得到了密乘戒如果不护持的话就不会得到解脱,咱们在无始以来造了很多业,现在就总结一下,从早晨起床到现在这一天中我种了多少善根,造了多少恶业? 如果这一天中全都是恶业犯戒的话,就立即忏悔,并发誓今天浪费了许多人生还造了很多业, 但我明天绝对不能这样做。如果恶业较少行善较多的话就随喜自己的功德,今天我做的较好,有意义,明天我还要这样做。每天当中就这样观察。得到灌顶若犯这密乘戒的话,不但今生不能得到解脱而且又种下了一个更严重的罪过,要堕地狱里住长时间, 但最后我们得此灌顶还不是没有意义。 当他在金刚地狱里将很严重无边无际的痛苦受完之后就立即由金刚手这位愤怒金刚来渡化,就再不用流转,成佛时也不象显宗,而是立即成佛。如果没有得到灌顶的话,这个众生的轮回就是没有边际。不论怎么讲,得到灌顶就是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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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戒论>> 所说十四条根本戒---堪布 索达吉 译并讲授
内心诽谤或欺侮,以及扰心三上师,
诸罪门中此最重,是故彼者初宣说。
善逝教言明取舍,上师已说自了知,
若其轻毁行逆品,则成违教二条也。
若嗔总远近内友,恨嫉欺侮等三条。
若思众生离诸乐,内心舍慈四条也。
非时若以染污心,故意泄精于众生,
舍发菩提心五条,若谤寻道外道宗,
以及入道声缘宗,大道大乘宗六条。
非器非圆非仪轨,失毁畏深五者前,
若密传说违七条,欺侮诋毁使生苦,
五蕴五佛第八条。基道果性本清净,
生疑牵引即九条。虽然降伏十怨力,
不伏仁慈即十条。分别衡量有无事,
离名等义十一条。不利引诱不护心,
具三信众十二条。资具受用誓言物,
应时不依十三条。称快正后面讥毁。
总分智女十四条。

《三戒论》为宁玛派大德班玛汪各加布著,其中包括别解脱戒、菩萨戒、 密乘戒和灌顶仪轨。其中十四条根本戒是所有经灌顶而入密乘的瑜珈士必须受持的。

1、所嗔谤的对象是上师,自身也应具密乘戒。自从内心起嗔,诽谤,行为不恭敬、欺诳、污辱、打骂或以各种方式将上师的心扰乱使生嗔, 界限为上师不承认弟子,弟子也对上师生嗔而分离,失去师徒关系,弟子不忏悔,上师也不接受( 非指轻微者及忏悔者)。因为密乘证悟全靠金刚上师的加持,而且金刚上师与佛无别,所以这是众多罪中最严重的,故首先宣说此条。(三恩师指对自己灌顶的、 传密法的或传窍诀的三种上师。其中三者具足的为三恩德上师,缺一或缺二的为二或一恩德上师。)

  2、违背佛和上师言教:释迦牟尼佛有三藏十二部, 密教有四续六续中已明确地开示了取舍,上师对你已讲,你已了知,反而违犯这些言教,一边轻毁一边相反而行, 如说随他怎么说,我杀生堕地狱就堕地狱,或指上师已说此事能否作或上师让你作何事,你觉得上师有什么了不起,这样一边轻毁一边相反而行,为破戒。若行轻毁并反行逆品,二具则成违此条。若无轻毁不为全犯。如果佛和上师虽然已说而你却不知或因你愚痴未知佛和上师的本意而违犯,并非完全破戒,但也有一些过失。

  3、违金刚道友:如果嗔恨总的金刚道友(指所有众生都是菩提的道友)、远的金刚道友(指一切入了佛门的众生)、近的金刚道友(指入了密宗的,不分内外续)、内的金刚道友(指同一坛城中一个上师灌顶传法的叫密乘金刚道友,若是同得四灌者更重),这里真正指对内友生嗔,似报仇之心,思维看他怎么样,嫉妒、诽谤或污辱等为犯。

  4、如果不论敌友,对任一众生起心他远离安乐很好,内心舍慈悲心为犯。

  5、非时以染污心故意泄露明点(有的解释还要轻毁)和对众生舍愿行菩提心。

  6.外道指寻道者寻白法者,即寻找比较好的道,他们也有善法,因为四乘最后都要变成密乘,故究竟对他们也有解脱的果,所以也不应以嗔心诽谤他们( 也有的解释这里包括一切外道)。以及诽谤已入佛门的声缘宗派和入大乘道者。

  7、对非器(指存邪见不信因果、非法器的)非圆(指灌顶未圆满的)非仪轨(指没有作过仪轨的)失毁(指入了密乘已破三味耶戒的)畏深(指畏惧甚深法的) 这五种根基的众生传密法的仪、器、行为和法的意义,犯第七条。

  8、上师在灌顶时已介绍五蕴实际本性上是五佛,是本来清净的, 而你入密乘后不但不相信反而轻毁这种密法之理,并以各种行为污辱自身,使五蕴生苦(断肢、 燃身等),或以语言诋毁自身为不净等,犯第八条。

  9、基道果所摄 的一切诸法本性本来是清净的,每一众生都有光明如来藏,以不离不毁的方式存在。若对此生疑,或认为这是不了义的说法, 是为了引证某些根基的众生而讲的,究竟上是不清净的吧,就违第九条。

  10、虽然已具足降伏十怨敌的能力, 不但不降伏反而生一平凡的大悲心对其摄受,即违第十条。一般人无此能力,但也不能给他传密法,也不能用慈悲心摄受这类人,若有能力就应对他降伏,免其造业。

  11、以一般因明的说法,用一般的分别念来衡量不可思议的法界,将胜义谛本来清净,执为如同柱子等的有事或同石女儿一样的空性的无事, 或反执为口可言心可思的法,则犯此条。法界实为不可言思,以分别念不可衡量的,这是佛的各别自证智, 若表达的话,只有以不可言思,不可思议而说。

  12。具有进心、意乐心和不退心这三种信心的众生本为法器,应当摄 受。如果你有能力却不利他,不救度他,引诱欺骗他( 如其求某法你却传另一法或以其它方式欺骗),不护他的信心,犯十二条。(但是否具足三信心需经五、六年长时观察)

  13。对于密乘可以使用的资具(如金刚铃、杵、扎马日(上)阿(下)、手鼓、佛像等)、 受用的物品(如五肉五甘露)、誓言物(如会供、唱金刚歌、跳金刚舞等)应当用时而不享用,违此条。对此应分别根基,若根基不具足,则非应时,当以别解脱戒为主,对五肉五甘露不能受用,仅可观想,修行很高者需用。应看哪种方式可对治烦恼。

14。称快指心里很不满意地在当面或背后讥毁诽谤总的或分的(某个)女人。附注:《智者妙音》中译为:1.欺凌金刚上师2.违越善逝教言3.仇恨金刚兄弟4.舍慈悲心5.遗弃菩提6.诽谤佛法7.泄露秘密8.损害肉体9.怀疑自性清净正法10.对诸应行诛灭法者施行仁慈11.以分别心忖度远离名言妙法12.破灭信众信心13.不如法服用法药14.詈骂智慧女性

  忏悔之时

一时不忏违密戒,一月不忏衰密戒

  一年不忏过密戒,二至三年破密戒

  三年之内可恢复,超过三年不恢复。

  别解脱戒犯者不可忏悔,菩萨戒犯后经忏悔可清净,若犯密乘戒后需经忏悔清净后,再求灌顶重新得戒。

佛教将每日分六时,一时有四小时,于第一小时犯戒者未超过此四个钟头即忏悔为不破。若超过四个小时即失戒,经忏悔后可再受灌顶而受戒, 犯戒后若一天忏悔为违密乘戒属破戒,忏后可重受;一年不忏为过密戒,以大忏悔心可忏后重受戒;二、三年不忏为破密戒,需以大忏悔心并拼命作弘法利生事业可忏后重受戒。三年后也可忏悔,经力忏可能不堕地狱或受报较轻或受报时间短。但此生再不能受灌顶及密戒,否则灌顶者及受灌顶者皆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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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善 律

1.杀生:是指以兵器、毒药、恶咒等手段故意地断绝有情的命根,之后也无丝毫悔心者。无意及梦中则无大罪 。

2.不与取:即是以贪嗔痴三种恶心而获取财物。大不与取是指窃取三宝所依物资、供品、僧众共同的财物以及父母的财食;中不与取是指盗窃、掠夺、摧毁或通过暴力、经商牟利、非法称量等不正当的各种欺诳手段获取普通人的财物。特别是对于从事经商者而言,十不善业中除了邪见、邪淫两种偶尔发生外,其余罪业全部具足。如为他人利益而偷盗称为小不与取。而且,那些不具戒律、无有闻思之人以谄曲奉承、装腔作势等行为获利,也与不与取一样。总而言之,别人未将其拥有的财物直接给予自己,而想方设法据为已有的一切行为全部都属于偷盗。自己窃取或唆使他人偷取等所获之罪完全相同。

3.非梵行:是指梵行居士 以上,比丘以下对真正的女人或旁生、非人、幼女,以及在非处(口、肛门等)作不净行。本来十不善业中说是邪淫,但此处称为非梵行,是为了便于对一般人阐述,或者是因为噶单派教言中也如此出现过。对于在家人而言,所谓的邪淫是指本来自己有妻子,同时又对属于他人的女人、别人的妻子作不净行,这对世间俗人来说也是过患极其严重的。

4.妄语:本来没有见到本尊、鬼神等却说已见到了,本来未曾获得证相、授记等却说已获得了,这是上人法妄语,出家人说此妄语破根本戒;对正法、上师、僧人恶语中伤,无理诽谤以及欺骗上师父母等的妄语为大妄语;诱惑他人,无论是否达到了目的,凡所说的各种欺蒙妄语均属于中妄语;见到了却说没见到等或添枝加叶地说妄语,甚至开玩笑说妄语都是小妄语。自己亲口言说或怂恿别人说妄语都一模一样。

5.离间语:是指挑拔他众之间的和睦关系。大离间语是指破坏僧众和合,即挑拔佛及其眷属之间的关系,与之类似的是挑拔上师高僧大德及其眷属之间的关系;中离间语是指破坏寺庙之间以及四位僧人以上八位僧人以下的关系;小离间语是指挑拔离间的人想在关系融洽、友爱和睦的僧俗男女两人以上或邻里之间、夫妻之间说东道西、搬弄是非,使其产生怨结、发生争斗,制造不和。自己直接说妄语或通过谄诳手段搞离间以及怂恿别人说离间语等都是相同的。

6.恶语:刺伤、扰乱他人心的语言。当然,上师传授窍诀教言时要调伏弟子的相续,所以,说粗语是合理的。自己言说或煽动他人说恶语果报完全相同。特别是若指责佛像、佛塔,必受果报。以贪嗔之心进行辩经,若引起互相生嗔,则罪过十分严重

7.绮语:主要是指未经观察、信口雌黄的无关语。特别是在闻法时若胡言乱语,以及诵仪轨或念咒语时东拉西扯,则罪过极为严重。

8.贪心:是指贪图他人丰富的财物、强大的势力、勇士的魄力、智者的辩才、美丽的容貌等,并想:若有办法将这一切据为己有那该多好啊!甚至,如果看到别人有一尊佛像或优质的物品,便将它拿在手中从头到尾瞧个不停,摸来摸去,企图得到。暗想:唉,若我能拥有这样的物品该多么好啊!这也属于贪心。

9.害心:是指对于与自己关系不好的敌人,即使不是敌人但由于心怀恶意的缘故而对他人拥有的财产、受用、名誉、地位等生起难以堪忍的嫉妒心,并想:若能够加害此人那该多好啊!这个人遇到不幸该多好啊!居心不良。最为严重的是对于严厉的对境佛菩萨以及自己的上师、父母怀有恶毒之心。乃至对旁生以上若存心加害,则罪过都很严重。特别是不了知密宗金刚乘甚深行为之义而对加害自己或施主等的怨敌魔障根本生不起刹那悲心,从开始就企图消灭他(它)们,唯生贪心害心。自己所怀有恶意的怨敌若出现不乐意之事,则说:"我实在高兴,真是佛的加持,我心满意足了,他本该如此。"如此随喜者,则与亲自造罪的过失相同。这种生害心者死后将如投石般地立即堕入地狱中。

10.邪见:是指对真理的颠倒认识。大邪见即:说业因果不实有、前后世不存在、三宝不真实,认为行善作恶都一样,或误认为父母杀害众生是为了积善根,宰杀旁生做供施等,视损害为正法等奉持边地邪道的宗派。与之类似的,诸如口口声声说:"饮酒吸烟等有什么过失,杀生没有那样的罪过……。"诋毁因果,尽管一善未作,唯造恶业,却认为不会堕入恶趣,肯定能得人身,这是因果邪见。或者说:"僧众无有本尊,本尊无有加持力……"侮辱三宝的威望,这种邪见与外道相同。同样,视上师僧人为有过失者也属于大邪见之类。一切众生从自性方面来说都具有如来藏,对自己的孩子也毫无慈悲心者连鹞鹰、豺狼等旁生中也没有。将任何众生都看成低劣者(与外道)一样。视正法为非法、非法为正法等均是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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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6 10: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持戒功德如意宝树--堪布索达吉 著

顶礼作明佛母!   

佛经云:“佛在世时,以佛为师。佛灭度后,以戒为师。”《等持王经》云:“经恒沙数劫,无量诸佛前,供养诸幢幡,灯蔓饮食等。若于正法坏,佛教将灭时,日夜持一戒,其福胜于彼。”此是说往昔佛法兴盛时,在百千万劫中,于十方诸佛前,守持圆满戒而作种种供养的功德,不能与在未法时代一日中受持一学处(戒律)的功德相比。如是一日持戒的功德亦胜过百年布施财物之功德,如《宝积经》云:“何者清净心,百年发布施,何者一日中,净戒福胜彼。”《比丘教言经》亦云:“解信律学处,彼者一日中,积福无边际,成就如来果。”
此外,藏土大德恰美仁波切云:“僧人戒清净,最胜之神变。”是故,成就神变并不奇特,而在未法时代中,守持清净戒律者,乃真实难得难为之奇特神变也,麦彭仁波切的弟子单争洛吾说:“若出家人得神变飞于空中,我不感希有,若在未法时代,若一比丘未犯四根本和十三僧残罪,则真是希有难得。”如是一生中严持律仪,后来他圆寂时,往东方迈七步后说:“吾是吾景莲花生,无生无死之佛陀,菩提心体无偏袒,沙门八果离虚名。”如是说完就示涅槃,其传记中有详说。由此出家人不应盲求神通神变等,而应恒持净戒。汉土古德藕益大师亦在《重治毗尼事义集要》中说明了持戒的功德,彼云:“持戒如地,万善由此而生成;持戒如城,魔障藉此而远离。”印度龙树菩萨云:“犹如万物依大地,一切功德依于戒。”净宗第十三祖印光大师亦云:“持戒一法,乃超凡入圣,了脱生死之第一要道也。”《赞戒颂》云:“何者若持清净戒,虽无闻思修等德,彼人亡时行净上,是乃无欺缘起也。”尤其是出家的功德更为无量,《阿难出家空经》云:“若发愿出家,向寂静处跨一步之功德,已胜过诸三千界众生,于数劫中布施妻子儿女之福德。”如是可想而知,有人虽无一生出家的缘份,但发愿想要出家,或者短期出家,亦以佛经教证有无量功德。

如今在泰国、斯里兰卡、新加坡等地都有短期出家的风气,我认为这种作法必有无边殊胜利益。但藏汉众多人普遍以为:一人出家,即应自始至终做出家人。若出家后又以因缘不具而再舍戒还俗是不应该的。每见有人还俗时,人人会产生“此人最好首先一开始就不出家”的看法。确实,从世间法的角度而言,应该如是。然从持戒的功德来看,尚是出家为妙,因为短期持戒的功德已远胜舍戒或破戒所生之过患故,如是《神变经》云:“何者三界诸众生,皆为引入菩提道,发心坚定圆劫中,布施儿女妻子等,何人以发菩提心,随学善逝之轨迹,发心出家跨一步,此福已胜前功德。”在佛经中说三世诸佛最后成道时,皆是以出家身相而成就。其余经说:“凡在释迦牟尼佛教下受持一种戒律以上者,将于弥勒菩萨成佛转法轮时成为首批眷属。”是故今时持戒者,应生欢喜心。若自虽无机缘持戒,亦应随喜彼等功德。甚至仅仅披上出家僧衣,亦有无边功德,如《地藏十轮经》云:“凡披出家僧衣者,诸邪魔外道,魔王夜*等,皆不能损害彼者,”宁玛派大德华智仁波切亦云:“净戒饰著僧衣者,享用一日三宝财,其能消尽诸财障。”如是所说也。
是故见闻出家人时,应当恭敬。往昔阿底峡尊者不论见到任何大小僧人,他都摘帽、合掌、恭敬、承事等。哪怕仅著上僧衣者,亦较一般在家俗人具有不共同之殊胜。藏人俗话说:“数百在家人,不如一僧人。”持居士戒者,亦有上述功德故,一切律仪,当护如眼。

大家应学米纳更桑曲扎仁波切,他终生严持戒律,造戒赞、注释等甚多论典,次后圆寂时,他边拭擦钵盂,边诵:“我为菩提修行时,一切趣中成宿命,常得出家修净戒,无垢无破无穿漏。”便安祥涅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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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0 05: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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