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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为天人感应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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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8 09: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符为天人感应之“信”
祖师云:“符者天地之真信。人皆假之朱墨纸笔。”故吾独谓一点灵光,通天彻地,精神所留。何者非符?可虚空,可水火,可瓦烁,可草木,可饮食,可有可无,可通可变。故谓之道法。又符者,是阴阳契合需要至诚之人才能用之。苟不至,固不灵。因此,吾法:以我之精,合天地万物之精,以我之神合天地万物之神。精精相附,神神相依。所以吾法假物书符,号招鬼神,鬼神不得不应对。祖师故曰:莫问灵不灵,莫问验不验,信笔扫将去,莫起一切念!吾道又因法以济人,人因法以会道。则变化无穷矣。如是当知道乃法之体,法乃道之用。雷霆者彰天之威,法道之用也。明其体用,而究其动静,感而遂通即法之用。
故有道中之道,有道中之法,有法中之法。道中之道者:一念不生,万物俱寂;道中之法者:静则交姤,龙虎动则叱烢雷霆;法中之法者:步罡掐诀念咒书符;以外皆称术数。

转自 中华易道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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