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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波罗门教与佛教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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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7 10: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婆罗门教是没有特定开祖的古印度宗教。公元前七世纪时,印度雅利安人自阿富汗越过兴都库什山,进入旁遮普(五河)地方,逐渐向东发展,最后定居、从事农耕,确立了氏族制农村社会。更发展出以婆罗门阶级为首,其次是武士阶级、庶民阶级、隶民阶级的四姓制度。这些雅利安民族进入印度之际,也将其以前长久保持垢信仰形态带入印度,并促使其发展,最终形成了婆罗门教。婆罗门教信仰三大主神:婆罗贺摩,即梵天,毗瑟拿和湿婆。梵天是创造之神,是婆罗门教作为宇宙最高本体的梵的人格化。他创造一切的事物,包括人和一般的神祗。毗瑟拿是保护之神,是惩恶奖善大慈大悲之神。当世界要被恶魔毁灭时,他就以某种化身的形态出来救世。湿婆是属性最复杂的神之一,集水火不相容之特性于簧恚患仁腔倜鹫哂质瞧鹚阑厣?撸?仁谴罂嘈姓哂质巧??南笳鳎患扔心裂?谏?拇刃模?钟懈闯鸬男啄睢F怕廾沤倘衔?馊?裎??灰惶澹??砹擞钪娴拇丛臁⒈;び牖倜稹F怕廾沤逃腥?龌?局髡牛阂皇恰阜屯犹炱簟梗?炊痢阜屯印咕?洌?Ⅱ?闲叛鲋?>褪前阉?抢醋蕴炱舻氖サ洌?游??缘恼胬硭?冢?灿兴睦啵?苊??屯樱ㄒ馕??叮??词撬?堑乃拇蟾?窘痰洹#?)梨俱吠陀:这部书不但是印度最古的文献,也是全体印度欧罗巴民族中最古的文献,总集一千多首宗教赞歌,在其中看到了雅利安人到了印度河流域的五河地方,率直地吐露了他们对于宗教的感情,对于种种神明的奉祀与祈祷。这些赞歌,由祭师阶级的婆罗门,代代相传,以口传口,不以文字记载,视为无上的神圣。(2)沙磨吠陀及(3)夜柔吠陀:在内容方面,此二吠陀,不出梨俱吠陀的范围,乃是为了使用于各种不同的祭典编集而成。(4)阿闼婆吠陀:大致也和梨俱吠陀类似,所不同者,其中有着很多用于各种场合的咒术及魔术,这是它的特殊之处。二是祭祀万灵,重视祭祀的礼仪。祭祀仪式大体分为三类:(1)家庭祭,包括受胎、出胎、命名、出游、养哺、结发、剃发、入法、归家、结婚、丧葬等。(2)供养祭,包括新月祭、满月祭、火祭、祖先祭、初穗祭、四月祭、供兽祭等。(3)苏摩祭,凡是家庭祭及供养祭以外之大祭皆属之,包括力饮祭、国王即位祭、火坛祭、古代以人作牺牲之人祭、国王计画并吞四邻小国之马祀等。三是婆罗门至上。为适应奴隶制度发展的需要,婆罗门教将人分为四大种姓:婆罗门、剎帝利、吠舍、首陀罗。这是以圣职为中心的阶级制度,这个阶级制度是世袭的,永无变更之可能。雅利安人在社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赖宗教来解决的问题,占了极大的比重,凡事均不敢不考虑到和诸神的关系,奉献供物,祈求诸神息怒,并且给予恩宠。因此终日以祀神为务的祭师们,在智慧上能够理解宗教的神秘,尤其熟悉祭神的仪式,无形之中,即在人民心中,自然取得了很大的权威和崇高的地位。他们在印度住定以后,大概未有多久,这个以婆罗门为最高阶级的观念,即已形成。第二阶级为从事治安及保卫人民的武士,称为刹帝利。第三阶级为从事农工商业的一般庶民,称为吠舍。第四即是最低阶级的奴隶或贱民,这是以被雅利安人所征服的原住民为主的,称为首陀罗。这是一种森严的等级制度,在社会生活中,严格遵守婆罗门的种姓制度。婆罗门教的基本思想是把“梵”抽象起来做为宇宙的本体,或宇宙生起的最高原理,一方面又从个人观察,认为“我”是个人的主宰和本体,人的身体由“我”而生,人的活动由“我”而起,外界万物也都因“我”而存在,由此推论出“我”与“梵”本来不二,人所应当努力的就是经过修行以达到梵我一致的境地,这样才能免去轮回之苦而得到大自在。公元前六到五世纪,婆罗门教趋向衰落,佛教开始兴起。四世纪以后,婆罗门教吸收了佛教的教义,成为一种民间的信仰,八到九世纪,发展为新婆罗门教(即印度教)。




佛教形成于印度北部,是作为一个反婆罗门教的新教派出现的。创始人乔答摩·悉达多,后被尊为“释迦牟尼”,意为“释迦”族的“圣人”。一般以为他出生于公元前565年,逝世于公元前485年。相传他自幼受传统的婆罗门教育,29岁时因寻求解脱之道而出家,经过六年苦行,最后终于得道成佛,并创立了佛教。“佛”的意思是“觉”,即觉悟了人生真谛的意思。佛教基本教义有“四谛”、“十二因缘”等。“谛”是真理的意思,四谛即指“苦、集、灭、道”。佛教认为这四个是人生的绝对真理,因此称为“四谛”。佛教宣称,人的一生充满痛苦。这些苦,详细又可分为四苦、八苦等多种类别。造成人生“苦”的原因(“集”)是人们本身无始以来的愚昧,不懂佛教真理的缘故。若懂得佛教真理,按照佛的教导修行,就能脱离苦海,达到不生不灭,永恒寂静的境界(灭)。但要达到这种境界,必须经过一定的宗教修行(道)。佛教以人生问题为中心,把人的一生分为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等十二个部分(即“十二因缘”,又称“十二缘起”),佛教认为人生一切现象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人有生老病死等现象产生归根结底是由“无明”引起,假如灭除无明,则生老病死现象不会产生。因此必须从根本上灭除无明,才能摆脱十二因缘的束缚,从而脱离苦海,解脱轮回。认为人生多苦难,只有禁欲爱,四大皆空才能达到人的最高境界,涅盘。佛教主张众生平等、普渡众生。从公元前四世纪开始,佛教演变为部派佛教,主要是大乘与小乘佛教。小乘是上座部,较接近于早期佛教,信佛祖,自认为是原始佛教的继承者。大乘佛教主张多种信仰,其内部又分裂为各种教派。七世纪以后,大乘佛教与婆罗门教相结合,产生了密宗(及真言宗)。




佛教与婆罗门教的异同,主要体现在佛教对婆罗门教的批判、吸取、总结、创新等几个方面。一是否认“梵”是宇宙万物的主宰:关于人类的起源,婆罗门教主张人是“梵”创造出来的。“梵”从口生出婆罗门。从肩部生出刹帝利,从腹部生出吠舍,从足部生出首陀罗。佛教针对婆罗门教的神创说,提出业感缘起说。指出,人们的命运,决定于自己相续流转的身、口、意三业,起惑、造业、感果,感果时再起惑、造业,循环往复。认为只有业才是一切有情生生不息的原动力。二是反对常恒独存的宇宙本体:婆罗门教把“梵”作为宇宙的本体,或宇宙生起的最高原理。“我”是个人的主宰和本体,人们应当修行达到“梵”、“我”一致的境地,才能得到解脱。佛教提出宇宙间的一切物质与精神现象,都是缘生缘灭,三世迁流,没有常恒、独存的实体,哪里有什么不变的“梵”和“我”? 佛教认为和合与相续是一切事物的实相。三是反对祭祀:祭祀万能是婆罗门教三大特点之一。古代印度,一家设一火,一年到头,长燃不熄。把人类所需要的食品,如瓜果、米谷、乳酪、牛羊等投到火里,作为祭品。这些祭品被火烧时,气味升到天上,天神食后,生欢喜心,就能保佑你的家庭五谷茂盛,牛羊繁殖。佛教认为祭祀天神、屠杀牛羊、耗费财物。除了增长罪愆,加重负担,给人们带来巨大痛苦之外,毫无益处。四是反对种姓制度:婆罗门教的种姓制度规定:婆罗门掌握祭祀和文教;刹帝利掌握军政;吠舍是商人、手工业者和一部分农民;首陀罗是农人、牧人、仆役和奴隶。前三者是雅利安人,后者非雅利安人。印度当时的种姓制度是世袭的,绝对不可逾越,界限十分严格。这些规定不仅可在法律里面,而且还写在神圣不可侵犯的宗教教条中。佛教针对种姓制度提出:“四海之水,同一咸味。四姓出家同为释子”的号召。把僧团作为反对种姓制度的实验和尝试。婆罗门教规定前三种姓有再生权,首陀罗出身的人则没有再生权。佛教主张;一切众生,皆有佛性,“都是未来的佛,佛和众生平等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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