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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微入门-术语解释
作者:周易研学会 文章来源:海空神佛网 点击数2088 更新时间:2008-8-16 10:30:4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三方四正: 1、本宫(本方):是一种代名词,研究命宫则以命宫为本宫,研究夫妻宫则以夫妻宫为本宫。命盘十二宫皆可为本宫。 2、对宫(对方):即相对宫位之意,也就是面对本宫的宫位。 在论本宫的吉凶时,对宫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其重要性次于本宫。在命盘上,子午宫、丑未宫、寅申宫、卯酉宫、辰戌宫、巳亥宫皆互相对照,彼此为对宫。 3、邻宫(邻方):指位于本宫前一位与后一位的二宫而言,其主要作用在辅助本宫。如以命宫为本宫,则父母宫、兄弟宫为邻宫。就本宫而言,邻宫所具有的影响力,不及对宫与三合宫来得重要,但在特殊情况下例外。 (1)加会:指本宫、对宫、三合宫中的某些星曜会合而言。 本宫、对宫、三合宫可视为一个整体进行论断,此点尤其在推断命宫吉凶时,就显得分外重要。 而论断一个人一生的成就,首先看命宫,次看身宫,再看财帛宫、官禄宫、迁移宫的吉凶如何。 另外,在推算大限、小限、流年太岁之吉凶时,大限、小限、流年太岁各自的对宫及三命宫须同时参看,不然,论断时便会发生谬误和片面。 (2)守照:某星坐于本宫曰守,照指本宫之三合宫及对宫之星曜与本宫所发生之感应。 如“四煞守照夫妻宫”,即是指羊、陀、火、铃四星中有一星或数星居于夫妻宫,另有一星或数星在夫妻宫的对宫(官禄)、夫妻宫的三合宫(迁移、福德)会合而言。 ★诸星在十二宫之庙旺利陷: 吉星入庙旺则为吉,吉星落陷则为凶; 凶星入庙旺虽有吉意,但难减其凶,凶星落陷则属大凶。 吉星入庙旺,为吉,虽不惧凶星,但仍被凶星干扰。有庙旺之凶星同宫,不很凶,呈吉兆较多,凶星之部份凶力仍难消除;有落陷之凶星同宫,可减凶,更不难完全消除凶星的凶兆。 吉星落陷,为凶。与入庙旺之凶星同宫,难减其凶,仍然属凶;有落陷之凶星同宫,大凶。 也就是说,吉星虽然是吉的,纵然落陷也有吉意,但更多却是凶意。 凶星好比小人,纵然入庙旺得势,虽有一时之吉,仍然是凶星,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迟早也要作恶猖狂。 ★斗数诸星都具有其基本性质,而当这些星在不同的宫位时,其性质又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星性产生了微妙的或根本性的差别,其含义又会有所不同。 而某星与另外的一些星同宫或会合的时候,则又被赋予了一些新的含义。 所以,对斗数诸星的认识,切忌呆板,一成不变,或仅以庙陷七阶段来衡量诸星之吉凶,则论断时便会出现失误。 ★命宫星辰,不吉不凶,或吉凶相半者,三方又有中等星辰,吉凶混杂,为中等之命(从政者有一般的官位,从商者亦可富裕)。 入门知识和术语介绍 正星:紫微、天机、太阳、武曲、天同、廉贞。天府、太阴、贪狼、巨门、天相、天梁、七杀、破军。文昌、文曲、左辅、右弼、禄存,等十九颗甲级星。 偏星:擎羊、陀罗、火星、铃星、天魁、天钺,等六颗甲级偏星。 化星:化禄、化权、化科、化忌,等四颗甲级化星。 杂星:系指正星、偏星、化星之外,其余八十一颗星辰,分列为乙、丙、丁、戊级星。 四吉:禄、贵、权、科为四吉。禄为禄存星,化禄星。贵为天魁、天钺星。权为化权星。科为化科星。 四凶:擎羊、陀罗、火星、铃星,亦称为四杀星或煞星。 宫位称呼: 本宫:主事宫曰本宫。 例如:命宫主一生之格局,若问终身,则命宫即为本宫。 例如:问夫妻以夫妻为本宫,若问兄弟则兄弟宫即为本宫。 对宫:本宫之七冲宫曰对宫。或曰朝、冲。例:夫妻宫的对宫便是官禄宫。 合宫:本宫之三合宫曰合宫,亦称三合。或曰拱照、协、胁。 邻宫:本宫之前一位及后一位曰邻宫,亦称夹宫。或曰辅。 四方宫:即本宫、对宫、合宫、邻宫,合称曰四方宫。 临照:星落座在本宫曰临照。 冲照:星落座在本宫之对宫曰冲照。 合照:星落座在本宫之三合宫曰合照。 辅照:双星分别落座在邻宫曰辅照。 如以命宫为本宫、邻宫鉊见文昌、文曲曰昌曲辅照。 星曜缠度: 吉凶诸星,入其得相宜之宫位皆曰庙,不相宜之宫位曰陷。 分为庙、旺、得地、利益、和平、不得地,陷等。 庙:星最明,得数最强,吉星极吉,凶星不凶。 旺:星次明,得数次强,吉星吉,凶星不凶。 得地:星光明,得数适度,吉星仍吉,凶星不凶。 利益:星尚明,得数渐弱,吉星尚吉,凶星渐凶。 和平:星光已低,得数已弱,吉易力微,凶星肆凶。 不得地:星光已暗,得数最弱,吉星无力,凶星愈凶。 落陷:星无光,无数可得,吉星无用,凶星最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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