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家庭,和平的团体
1. 在一元复始之际,我愿意以一篇怀着热切希望的文告,由衷地向全球的男男女女致和平之意。我写这篇文告,目的在邀请大家一起反省本文开头的标题,这个标题是我特别关心的:人类家庭,和平的团体。事实上,人与人之间第一个共融的形式,就是一男一女在爱的激发下,决意永久结合,共同建立的新家庭。然而,地上各民族同样也蒙召唤,在彼此间建立适合於人类唯一大家庭各成员的团结与合作的关系。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这样宣告说:“各民族共同形成唯一的团体,他们同出一源,因为天主使整个人类居住在大地上(参见宗17,26),他们也只有一个最後的归宿,就是天主”。
家庭,社会与和平
2. 自然性的家庭建立在一男一女婚姻的基础上,作为生命和爱情的亲密共融,它是人和社会人性化的首要场所,是生命和爱的摇篮。为此,家庭被正确地视为第一个自然社会,是属於神的体制,是人类生命的根基,是任何社会体制的原始形式。
3. 事实上,在一个健康的家庭生活中可以体验到和平的一些基本要素,诸如:兄弟姐妹之间的正义和爱,父母亲所表达出来的权威功能,对老幼妇孺病患这些弱小成员的关爱服务,在生活需要上的互相帮助,乐於接纳他人,必要时也宽恕他人。所以,家庭实在是第一个、也是无法取代的和平教育者。为此,如果家庭发生暴力,则尤其被视为无可原谅,那是不足为奇的。执是之故,当我们宣认家庭乃社会第一个生命细胞时,我们就是在肯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家庭之所以是社会的基础,也因为在家庭内可以从事某种和平的经验。正因为如此,人类团体不能缺少家庭提供的服务。一个接受培育的人,除了在大自然为他准备的这个原始巢窝中,还可以在什麽地方更能学习到品尝和平的新鲜风味呢? 家庭辞汇就是和平辞汇;我们必须经常从家庭汲取和平的用词,否则就会失落它们。在这用语膨胀的时代,社会不能失落每个儿童在学习爸爸妈妈的话语之前,先从他们的举止和眼神那里学到的语法原理依据。
4. 家庭因为有义务教导它的成员,所以是一些特定权利的持有者。世界人权宣言是人类在具有普遍价值的法理文明上的成就,这项宣言确认家庭乃是社会自然和基本的核心,它有权利受到社会和国家的保护。而圣座方面,为了承认家庭特殊的法理尊严,颁布了家庭权利宪章。宪章序言说:“人的权利,即使以个人权利表达出来,也都具有社会基本意义,这个意义的原始和关键性表达就蕴藏在家庭中”。宪章所阐述的权利都是自然法所表明和确认的,而自然法就铭刻在人心中,而且由理性予以揭示出来。否认或约束家庭权利,就是抹黑人的真理,威胁和平本身的基础。
5. 为此,谁阻碍家庭体制,即使是无意识地,也使和平在整个团体、国家和国际上变得脆弱,因为他削弱了事实上作为和平的主要力量机构。下列这点特别值得反省:所有助长削弱以一男一女的婚姻为基础的家庭,所有直接间接制止负责接纳新生命的意愿,所有阻碍作教育子女第一个责任者的权利的行为,客观上都在阻碍和平的道路。家庭需要住家,需要工作,需要对父母亲家务劳动的合理承认,需要教育子女的学校,需要全体成员都享有基本的卫生医疗保健服务。当社会和政治在这方面不尽力帮助家庭,就失落了为和平效命的基本资源。特别应该一提的是:社会传播媒体由於具有教育功能,所以负有特别责任来促进对家庭的尊重,来阐明家庭的期待和权利,来彰显家庭之美。
人类是个大家庭
6. 社会团体为了平安生活,也必须汲取家庭团体所赖以存在的价值。这一点对地方团体和国家团体都同样有效;对民族团体,对生活在共同的家园,也就是对生活在大地上的人类家庭尤其如此。然而,从这方面看,我们不能忘记家庭乃因着一男一女负责任并永远彼此肯定的承诺而诞生的,而且也因着有意识地接纳子女的来到而生活。家庭团体为能够昌盛繁荣,需要其成员慷慨无私的协和一致。这样的意识也必须变成为共同组成人类家庭的众人的一致信念。每个人应该知道拳拳服膺天主铭刻在人自然本性中的这项使命。我们并不是偶然地凑合在一起生活;我们实在是走在同一条生命旅途中的兄弟姐妹。为此,重要的是每个人在天主面前,都要努力以负责任的态度善度自己的生活,承认天主是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泉源。我们就是在追溯到这个最崇高的原理原则时,才得以了解到每个人的绝对价值,而建立一个和睦相处的人类的先决条件也才得以奠定。没有这种超然基础,社会只不过是邻居的凑合,而不是蒙召叫来组成一个大家庭的兄弟姐妹团体。
家庭,人类团体和环境
7. 家庭需要住家,需要适合它织造自己的关系的生活环境。对人类家庭来说,这个住家就是大地,就是造物主天主赐给我们用创造力和责任心来居住的环境。因此,我们必须悉心照顾环境:环境是托付给人的,为叫人常以公益为指标,本着负责任的自由加以维护和根耘。当然,在一切受造物当中,人的价值居首位。尊重环境并不意味着把物质世界或动物看得比人重要,而是不要自私地加以妄用,因为後代的人也有权利受惠於天主的造化,并在这些造化中表现我们今天的人同样要求的责任自由。 穷人也不能被遗忘,以免他们在很多情况中无法分享普遍分施给大众的地球财物。今天,人类为将来生态环境的平衡担忧。因此,我们对这件事应该予以谨慎的评估,让专家和明智之士对话,不要让意识形态草率作结论,我们尤其应该协调一致,寻求可行的发展模式,足以在尊重生态环境平衡之下保障众人的益处。要是维护环境需要经费,则这些经费必须在顾及各国发展的不同,以及关心到後代人的前提下来公平分摊。所谓谨慎,并不意味不负责任或延迟决定;而是要我们在深思熟虑、有责任感地找出该走的道路、以强化人与环境的联盟为目标、足以反映我们的来源和归宿的造物主天主的爱之後,大家来共同负责做决定。
8. 关於这点,重要的是要感受到大地是我们共同的家,并以为了服务大众而经营的精神,选择不是单方决定的对话途径。必要的话,可以增加国际性的组织机构,大家一起处理我们这个家的管理事务;无论如何,最重要的还是要使每个人都有成熟的良知,深信彼此负责合作的必要。我们眼前所看见的问题很复杂,而且时间也紧迫。为了有效地面对问题,需要采取一致的行动。一个需要特别加强国与国之间对话的事务,就是地球能源的经营问题。对这个问题,技术先进国家有双重迫切的课题:一方面,它们必须重新考虑自己由於目前的发展模式所造成的过高消耗标准,另一方面它们必须进行适当的投资,寻找不同的能源和改善能源的使用。一些新兴的国家迫切需要能源,可是这种需求的满足往往危害了贫穷国家,这些贫穷国家因为缺乏基础结构和技术,被迫廉价出售自己拥有的能源。有时候,这些贫穷国家的政治自由似乎沦为保护国的形态,或至少受到节制,失去尊严。
家庭,人类团体和经济
9. 个别家庭享有和平的基本条件,就是这些家庭要建立在精神和共同承认之伦理道德的价值的坚固基础上。然而,还必须一提的是,当家庭成员中没有一人缺乏生活必需品,而且整个家庭产业,也就是某些人的工作成果、他人的储蓄、以及大家的积极合作,都在彼此关怀中妥善地管理,绝无过分和浪费,则家庭必会体验真正的和平。因此,为了家庭的和祥,必须一方面大家都敞开心胸,接纳价值的超性资产,另一方面也得明智处理物质财物和人际关系。否则,家庭成员必将减少彼此的信心,因为家庭的前景陷入不稳定,威胁到家庭成员的前途。
10. 类似的话对另一个大家庭,也就是整个人类,同样有效。今天,因着全球化现象而进一步凝聚在一起的人类家庭,除了共同承认的价值基础之外,更需要一种真正能够回应全球大众公益的经济。从这个观点看,援引自然家庭自有它非同寻常的启发性。必须在人际间和民族间推动公正和真诚的关系,好使所有的人都能够在平等和正义的原则之下合作。在这同时,也必须采取措施,妥善利用资源,平均分配大地财富。尤其应该注意的是,对贫穷国家的援助应遵循健康的经济逻辑准则,避免浪费在维持官僚机构的沉重负担上。当然也要注意道德方面的要求,务使经济的组织筹画不只着眼在即时获取利润的无情法则上,否则便显得缺乏人性。
家庭,人类团体和伦理道德法则
11. 一个家庭,如果其中每位成员都遵从共同的法则,便会生活在和祥之中。这个共同的法则阻止自私的个人主义,并把每个人维系在一起,使他们和睦相处,为既定的目标勤奋工作。这样的准则当然也适用於更大的团体:从地方性团体到国家团体,乃至於国际团体。为了维持和平,需要有共同的法律,好帮助自由表现自身的真谛,而不至於盲目妄为,也保护弱小者免受强者的欺负。在世界民族家庭中,不论是在个别国家里,或在国际关系中,发生许多专横武断的行为。而在许多局势中,也不乏弱者必须向比他更具条件的强着低头下气,而不是服从正义的要求。因此需要重申:力量必须由法律来约制,这在各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上也应该如此。
12. 关於法律的本质和功能,教会已经多次阐述过:规 人际关系、管理外在行为、惩治违规者的法律规章,以基於事物本质的伦理道德规律为准则。人的理性在回溯万物的本原,也就是天主创造的最高理性时,有能力分辨认识这个伦理道德规律,至少能够分辨认识它的最基本要求。这个伦理道德规律必须规 人类的良知选择,引导他们的一切行为。在组成人类家庭的各国之间的关系方面,存在着法律规章吗?如果存在的话,是否发生作用呢?答复是:这样的法律规章是存在的,但为使这样的法律规章产生实际作用,必须回溯到作为法律规章的根本的自然伦理道德法则,否则,法律规章将听任脆弱和不稳定的同意来摆布和支配。
13. 人面对自身的命运反躬自问,探寻内心深处倾向的内在逻辑时,他并没有受阻碍去认识自然伦理道德法则。人即使有所疑惑,踌躇不前,他仍然有能力发现这个放诸四海皆准的自然伦理道德法律,至少在基本路线上应是如此,这个自然的伦理道德法律超越文化的差异,使人人在最重要的善与恶、正义与不正义的事物上能够互相了解。所以,必须回溯到这个基本法律,尽我们一切最好的智力从事这样的探寻,勿使误会和误解导致灰心丧志。事实上,根植在自然法律上的价值是存在的,即使是以不完整、又经常不互相连贯的形式出现在国际协议、普世承认的权威、个别国家法律、或国际组织章程所接受的人道法律原则上。人类并不是无法无天的。因此,迫切需要在这些议题上继续进行对话,协助各国在走向承认基本人权的立法上取得一致。人类法律修养的成长也有赖於努力使国际法律规章更富有深具人道德内容,这样才不会使国际法律规章沦为容易受到自私自利和意识形态操纵的法理诉讼程序。
冲突的克服与裁军
14. 今天,人类不幸生活在巨大的分裂和严重的冲突中,这些分裂和冲突给人类的前途蒙上黑暗的阴云,地球上广阔的地区卷入逐渐升高的紧张中,而持有核子武器国家倍增的危险也令每个有责任感的人感到焦虑。非洲大陆虽然有不少国家在自由与民主方面已经有所进步,但许多内战仍然继续蔓延着。中东至今仍然是个冲突和谋杀的剧场,这些冲突和谋杀也影响到邻近的国家地区,使这些国家地区有卷入暴力漩涡的危险。从更广泛的角度看,我们遗憾地发现卷入军备竞赛的国家越来越多:甚至一些开发中国家也把原本已经贫乏的国家生产所得中的巨额花费在购买武器上 。造成这种极有害的交易的责任很多:一些工业先进的国家从贩卖武器中获取巨额的收益,而许多贫穷国家的独裁统治者则藉着购买越来越精密的武器,来巩固他们的地位。在这极度艰困的时期,确实需要动员所有的善信人士寻找具体的协议,以便有效地裁军,特别是在核子武器方面。在这禁止核子扩散谈判毫无进展之际,我觉得有义务劝勉各有关当局以更坚定的决心重新展开谈判,以期逐渐并协调一致地拆除现存的核武器。我重申这项呼吁,因为我知道我在反映许多关怀人类前途的人士的共同愿望。
15. 联合国隆重发表世界人权宣言已经六十年(一九四八年-二零零八年)。人类家庭以那道文献来反映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恐怖,他们承认每个人有同等的尊严,并把尊重个人和各民族的基本权利置於人类共存共荣的中心位置:那是走向和谐与和平这个艰困和任重的道路上的关键。圣座采行家庭权利宪章二十五周年(一九八叁年-二零零八年)以及举行世界和平日四十周年(一九六八年-二零零八年)纪念也都是特别值得一提的事。举行世界和平日是天主圣意所安排的保禄六世教宗的直觉,也是我敬爱的前任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深具信心继续予以发扬的成果。这些年来,这个节日藉着所公布的文告,提供给教会发挥具有启发性、有益於人类基本益处的教导的可能性。我正是根据这个有意义的节日,邀请每位男男女女更清楚地意识到人人共属於人类唯一的家庭,进而努力使我们在大地上的和睦共存能够日益反映缔造真正与持久的和平所依赖的这个信念。我也邀请信友们孜孜不倦地呼求天主赐给和平这个伟大的恩典。至於基督信徒,他们知道能够信赖圣母玛利亚的转祷,她既然是为了拯救全人类而降生为人的天主圣子的母亲,所以也是众人共同的母亲。
在此谨祝每位新年愉快!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八日发自梵蒂冈
教宗本笃十六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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